防控知识

防控知识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进一步指导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重点环节防控

1、入校排查登记

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7天的健康状况、旅居史等。对于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按规定流程处置,不带病上班、上学。

2、校园出入管理

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

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来访人员还需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入校时若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按规定流程处置并实施隔离区环境和设备消杀。加强对物品配送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

入校后防控

1、加强健康管理

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完善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充分发挥家校协同作用,筑牢家校同防安全防线。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腮腺炎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

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

2、巡检重点区域

开展门卫、教室、实验室、办公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巡查,排查风险,加强整改。

做好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合理增加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投放,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和清运登记。

3、保持手卫生

在体育运动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配备洗手用品。引导师生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手卫生,采用正确方法洗手。

4、保障食品安全

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集中分餐、送餐到班,或错时、错峰食堂就餐。做好食堂地面、桌椅和餐(饮)具、炊具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

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进校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校,送餐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5、加强寄宿管理

寄宿制学生,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测量体温,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卫生间清洁。

6、加强近视防控

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持正确读写姿势。

教师授课应当合理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学校要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

线上学习时,尽量使用屏幕较大、分辨率较高的电子产品,注意视屏距离,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合理安排作息,引导学生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确保睡眠充足。鼓励低风险区学生开展足够时间的户外活动。

7、应急处置

一旦学校所在县(市、区、旗)发生疫情,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障下,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按照属地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疫情期间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校(楼)门值守人员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可增加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要求做好处置。

规范应急处置,如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

校园出现疫情后,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配合疾控部门和机构做好校内传染源控制和管理、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和机构等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管控、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学校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

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

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严格身份核验,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

入园时,教职员工和幼儿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方可入园,出现疑似症状者,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入园,同时托幼机构要做好健康跟踪随访。

安排家长错峰接送幼儿,在园门口设置“1米线”,配备工作人员疏导人流,防止园门口人群聚集。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做好监测预警

按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对安保、保洁、食堂等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合理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晚检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

3、加强场所管理

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室内重点场所及公共活动区的管理和消毒,每天至少三次定时通风换气。

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在食堂、卫生间和医务室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用品。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和登记工作。加强对物品配送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加强冷链食品外包装、邮件快递预防性消毒。

4、确保膳食营养卫生

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合理安排膳食,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蛋、瘦肉,保证食物种类多样。

5、强化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教职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1、落实个人防护

托幼机构教职工、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采用正确方法洗手,加强手卫生。

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

幼儿在园期间不佩戴口罩。幼儿离园,家长做好幼儿看护,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加强近视防控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

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免疫力。

3、应急处置

一旦托幼机构所在县(市、区、旗)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支持和保障下,及时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属地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规范应急处置,如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2小时内向疾控机构报告。托幼机构出现疫情后,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和暂缓返园等处置措施,配合疾控机构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落实防控措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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