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城街道蓝天集团至通达路北侧绿化提升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羊路南侧蓝天至通达路段; 2.2工程规模:阜城街道蓝天集团至通达路北侧绿化提升项目。主要工作量为对路段全域进行整体绿化提升,栽植树木,并铺设草皮,提升沿线整体绿化效果,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预算价 :58.36万元 2.4养护期:2年(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且养护期满后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城街道蓝天集团至通达路北侧绿化提升项目 | 阜城街道蓝天集团至通达路北侧绿化提升项目。主要工作量为对路段全域进行整体绿化提升,栽植树木,并铺设草皮,提升沿线整体绿化效果,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含有园林绿化(或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3.3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材料); 3.4投标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则无需提供;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5.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5.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8日16:30。投标地址:阜城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4.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8日16:30,阜城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 :58.36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毕经验收合格付同价的50%;一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20%,两年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按审计决算付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 人: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澳门路691号 地 址: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9号楼B210室 联系 人: 黄旭升 联 系 人:孙工 传 真: 传 真: 2022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