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软件园三期A43地块(施工“评定分离”)
厦门软件园三期A43地块(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工程名称 | 厦门软件园三期A43地块(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施工图纸已做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图纸随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二、因施工图纸调整,故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新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以编制时间2022年09月23日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3、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已做调整,调整后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随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 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第 1 项“定标要素”中“(8)子要素内容:投标人 2019-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第 1 条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产值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2 项第 1 条(2)规定确定业绩和信用提供 方的产值情况执行。)”修改为:“投标人2019-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第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 第 1 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产负债率执行。)” 五、本次答疑纪要附件明细: 附件一:A43地块施工招标图纸(2022年09月23日);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2022年09月23日); 附件三: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2022年9月23日); 六、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2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23日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工程名称 | 厦门软件园三期A43地块(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施工图纸已做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图纸随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二、因施工图纸调整,故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新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以编制时间2022年09月23日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3、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已做调整,调整后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随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 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第 1 项“定标要素”中“(8)子要素内容:投标人 2019-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第 1 条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产值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2 项第 1 条(2)规定确定业绩和信用提供 方的产值情况执行。)”修改为:“投标人2019-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第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 第 1 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产负债率执行。)” 五、本次答疑纪要附件明细: 附件一:A43地块施工招标图纸(2022年09月23日);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2022年09月23日); 附件三: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2022年9月23日); 六、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2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0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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