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09月24日 08:1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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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总工会机关的主要职责:一是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二是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三是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四是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五是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六是协助党政有关部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维护职工和企业的稳定。七是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承担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八是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工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九是承担市委、市政府、云南省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保山市总工会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省总工会“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六项行动”和“十大工程”的工作思路,确立了“*****”总体发展目标,即:落实一项政治任务: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强化两个保障:党的建设、深化工会改革。实施三大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服务阵地建设工程、情暖职工关爱工程。开展四项行动:维权行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行动、职工素质提升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行动。建设五大平台:数字工会平台、劳动和技能竞赛平台、职工创新创造平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平台、先进典型选树平台,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进保山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聚焦把“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保持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组织开展“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保山赛区企业组比赛、建党100周年征文、弘扬“三牛精神,寻找最美工会人”、我为工会发展献一策提合理化建议比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专题教育、“网聚职工正能量”摄影随手拍等活动,邀请全国劳模、专家进企业、进基层、进一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理论宣讲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10场次。在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开设“中国梦·劳动美—决胜小康.奋斗有我”劳动者风采系列人物专题宣传栏目,讲述了50余名保山各行各业新时代劳动者的风采,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地集中宣传了一批劳模、工匠人物的先进事迹,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贡献力量。抓实巡察整改和问题整治,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第十一轮巡察和上轮巡察“回头看”反馈指出的6个方面17个问题29种具体表现形式,先后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问题分析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推进整改,落实“清单销号制度”,做到问题清单化、责任明确化、目标数字化、措施具体化、落实标准化,制定整改措施60余条,撰写分类整改情况30个,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抓实“以案促改”工作,制定《保山市总工会“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除陋习,治顽疾,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讨论活动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排查廉政风险点,对保山3·29专案表现出的“八种政治亚文化”进行认真反思,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组织全市工会干部培训1期,230余名工会干部和工会社工参加培训。

2.聚焦强化“两个保障”,推动新时代工会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工会党的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培训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省委、市委和省总工会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具体要求,切实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上下功夫,制定《保山市总工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举办工会读书班2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典,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学习体验活动,先后前往艾思奇故居、保山烈士陵园、保山博物馆、杨善洲干部学院进行现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30余篇,细化为民服务项目,完成节日送温暖、金秋助学、重点工程竞赛、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帮扶慰问等民生实事16项。组织召开工会工作现场调研会议,围绕三新组织建会入会、新时代乡镇工会建设、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等调研内容,集思广益、相互借鉴,有力推动工会工作高标准落实。持续开展审计监督,委托第三方对五县(市、区)总工会、90家市直基层工会进行审计,对115家市直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发挥经审和财务检查的监督作用。

二是全面深化工会改革。不断优化改进人员构成和机构设置,加强向市委、市政府工作汇报,市委批复新增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设立保山市职工服务中心,增加参公管理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结合工会职能职责,对工会工作委员会设置进行全面清查,理顺保山工贸园区、腾冲边合区、保山建投集团等基层工会组织设置,加大对基层工会补助范围,给予6个市直系统工会补助资金44.86万元,有效解决基层工会无钱办事问题。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1年提拔使用正科干部2名,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名,招录公务员1人、招录选调事业人员4人,较好地解决了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和上轮巡察“回头看”反馈的干部建设问题。加强制度废改立,对市总工会会议制度、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网络宣传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机关支部制度等34个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增《保山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选树命名管理办法》《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经费补助办法》《市直系统工会、工会联合会工作经费补助办法(试行)》《保山市基层工会职工文体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一线职工(劳模)疗休养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调研活动,班子成员带队深入5县(市、区)、2个园区、10多家市直相关单位、30多户企业开展蹲点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为基层和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全额返还115家小微企业工会经费136万元。保山市总工会被云南省总工会授予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省级文明单位通过中期评估验收,隆阳区总工会、龙陵县总工会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初审。

3.聚焦实施“三大工程”,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

一是实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把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党建带工建,全面推进“小三级”工会建设,加强“两新”组织和八大群体、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入会力度,全市75个乡镇(街道)、所有村(社、区)均成立了工会,截止12月全市已建基层工会1776个,职工总数******人,工会会员总数******人,建会入会率均超过95%。加强工会社工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指导意见》等5个制度文件,制定《保山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试行)》《保山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考核评价办法》《保山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等级设置和等级晋升暂行办法》《保山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风险防控制度》等1个实施意见4个配套制度,从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岗位等级晋升、风险防控等方面规范社工队伍建设,延伸工会工作触角。

二是实施服务阵地建设工程。认真传达学习全省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的意见》《云南省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保山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为指导,努力打造职能清晰、布局合理、规范高效、满足职工需求、覆盖全市的职工服务阵地,腾冲市清水乡、隆阳区青华街道、龙陵县象达镇等5个职工之家示范点纳入省职工服务阵地规划建设项目库,共建成户外职工驿站46个、职工书屋69个、职工之家14个、妈咪小屋15个,打造企业文化示范点7家,昌宁县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建设进入扫尾,保山工人文化宫、腾冲市工人文化宫原址重建和新建施甸工人文化宫等项目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三是实施情暖职工关爱工程。扎实做好工会“十件重点实事”,组织实施了元旦春节、“五一”“七一”、中秋国庆等送温暖活动,开展了关爱就地过年职工、“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已建会入会灵活就业群体体检等专项慰问活动,筹集资金756.53万元慰问各级劳模、在档困难职工、防疫一线干部职工、支援瑞丽医疗队、环卫工人、“四个一百”重点工程项目职工(农民工)、在外务工农民工代表*****名。组织开展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一线职工专项疗休养活动,全市一线职工、劳动模范、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灵活就业群体、贫困县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1000余人获得疗休养福利,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强边固防的决策部署,投入资金323.36万元专项对全市300个哨卡点和执勤点,腾冲市、龙陵县2个边境市(县)下辖的11个抵边乡镇、抵边村、疫情防控强边固防人员8408人次进行慰问。积极开展职工群众心理关爱服务,在市直、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讲座70场次,干部职工近万人现场聆听讲座,不断提升职工心理健康干预能力。职工医疗互助参互职工11.3万人,收缴参互经费1375.97万元,发放职工医疗互助补助金808.3万元,补助职工7721人次,有效减轻职工生病住院经济压力。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57名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28.5万元。

4.聚焦开展“四项行动”,做到党有号召、工会有行动

一是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行动,坚决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主动申请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将《工会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纳入2021年执法检查项目,深入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保山工贸园区、腾冲边合区的机关、企业、学校等14个单位,对全市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梳理思想政治引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劳动维权和保障等存在问题11项。及时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加强外出农民工法律维权服务,依托市驻沪联络处成立“云南娘家人——保山服务分站”,选派驻站法律顾问为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保山籍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维权惠民生·服务农民工”、《工会法》实施情况调研等活动,积极配合人社、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3次。制定《保山市总工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参与全市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2次,在解决隆阳区教师工资支付和昌宁恒盛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中,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用,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影响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性事件发生。

二是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行动,推动全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紧紧围绕“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的目标任务,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市委主要领导3次作出工作批示,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连续两年纳入市委重点督察项目,2次组织召开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建立了由工会、人社、发改、工信、教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先后制定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保山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的制度方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工会推动、各方参与的改革工作格局,初步实现“七有”(有方案、有制度、有人干、有试点、有调研、有经费、有表彰奖励)。坚持试点引领,2020年以来累计投入经费200万余元,全面完成首批13个改革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保山技师学院、隆阳区新城农场、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深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在隆阳区新城农场打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基地1个,组织农场职工、家属及周边农民工素质提升和技能培训,造就一支适应农场建设、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的产业工人队伍。加强对隆阳咖啡、龙陵石斛、昌宁红茶等特色产业的扶持引领,形成了一批具有保山特色、地域特征、行业特点的经验做法,不断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快步前行。

三是开展职工素质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先后举办电焊、烹饪、茶艺师等各类培训班200余期,投入培训资金1000余万元,8850名农民工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茶艺师、电工、焊工、家政、育婴员等取证培训3000余人,电商培训300人,有效提升职工(农民工)综合素质。开展首届“保山工匠”选树工作,评选出各行业优秀代表15名,组织网络投票累计访问人数达462余万人次,扩大了工会的影响力。

四是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行动,促进职工队伍和谐稳定。以“4.15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等为契机,积极宣传《工会法》《劳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疫情期间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通行”专项行动,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累计10万余册。组织开展保山市第一届工会集体协商竞赛,通过以赛代训,全市工会干部集体协商能力得到提升,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先进县省级评定中被评为“先进”,腾冲市、昌宁县被评为“达标”。

5.聚焦建设“五大平台”,倾力打造工会工作亮点

一是打造数字工会平台。围绕省总工会会员实名制录入试点要求,以工会会员实名制录入为突破口,深入研究实名制录入面临的新问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实名制录入专题培训1期,与五县(市、区)、园区、市直基层工会签订实名制录入保密承诺书,目前已初步完成市直基层工会录入工作,五县(市、区)正按计划推进,逐步实现网上工会服务,打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打造劳动和技能竞赛平台。加强和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深入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开展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以“七比一创”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实施了全市“绿色能源牌”劳动竞赛和“四个一百”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全市60余家企业及在建重点工程施工单位近2万人参加了竞赛,保山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和技能竞赛被列为省级示范竞赛。

三是打造职工创新创造平台。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名师带徒”“传帮带”等活动,全市共建各类站室50个,郑家文劳模创新工作室、黄佳聪职工创新工作室、六羡茶文化研究工作站等11个站室被命名为省级创新站室。遐尔昌宁红茶、腾冲市琥珀博物馆、龙陵县黄氏蜂业蜂毒提取、龙陵县石斛系列产品、保山四宝斋乌铜走银、腾冲皮影雕刻技艺等职工创新成果在云南省职工创新成果展备受关注,得到观展职工的充分肯定。

四是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平台。研究下发了《保山市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双覆盖 双推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方案,组织召开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双覆盖 双推进”工作会议4次,制定了《保山市总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双覆盖 双推进”工作专项经费补助方案》,下拨补助资金20万元,对新就业形态企业新组建工会给予1000元至4000元的经费补助,给予示范单位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补助。建立了日通报、周调度、月研究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强大合力,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动力。集中开展“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月活动,投入资金17.2万元,组织49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服务活动,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发放电子阅读卡490张,送去700份“温暖关爱礼包”,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典型引路,保山澳星电子商务公司负责人杨嵘平荣获保山市第四届劳动模范称号,保山大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朝宽获评2021年保山“最美工会人”,保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杨豪进、腾冲恒利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李超、保山市护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刘祖宽等10多名“两新”组织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荣获2021年保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是打造先进典型选树平台。重启间断6年的劳模评选工作,高标准完成保山市第四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市委市政府表彰保山市劳动模范29名。全面完成全国、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命名工作,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名,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7名、奖状3个、工人先锋号1个。研究制定《保山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选树命名管理办法》,首次启动保山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命名工作,选树命名市五一劳动奖章49名、市五一劳动奖状5个、市工人先锋号5个。

一年来保山工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工运理论的学习研究不够深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保山工运事业发展的能力素质还不够高;二是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的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主动,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活动的创新举措不多;三是普惠性服务职工项目不够精准,维权帮扶、服务项目与职工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在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方面还需落实落细。在下步工作中,保山市总工会将认真分析研究,抓好整改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总工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3,236,175.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6,175.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5,687.99元,下降6.2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的基本支出减少和新增项目导致的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3,236,175.48元。其中:基本支出2,941,075.48元,占总支出的90.88%;项目支出295,100.00元,占总支出的9.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5,687.99元,下降6.25%。本年度基本支出2,941,075.48元,比上年减少268,087.99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的工资福利支出等的减少:杨春荣同志于19年12月退休,陈亚琼调出至市驻昆办,董金华从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调入,王开基从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调入,招录公务员1人:胡耀斌,招录事业人员1人:欧璐菲。本年度项目支出295,100.00元,比上年度增加52,400.00元,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7个非基建项目共计295,100.00元,分别为:保财行〔2021〕76号内网环境建设资金和链路经费50,000.00元,保财预〔2021〕148号2021年第四届劳模评选专项经费145,000.00元,保预〔2021〕6号2021年春节送温暖补助资金76,000.00元,保财社〔2021〕14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000.00元 ,保财外金〔2021〕65号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12,100.00元,保财教〔2021〕149号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9,000.00元,保财外金〔2021〕33号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1,075.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8,087.99元,下降6.25%,主要为人员经费2,766,325.48元,比上年减少273,437.99元,下降9.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的工资福利支出等的减少:杨春荣同志于19年12月退休,陈亚琼调出至市驻昆办,董金华从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调入,王开基从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调入,招录公务员1人:胡耀斌,招录事业人员1人:欧璐菲。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2,766,325.48元,占基本支出的9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7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1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400.00元,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7个非基建项目共计295,100.00元,分别为:保财行〔2021〕76号内网环境建设资金和链路经费50,000.00元,全部用于机房的维修维护升级改造;保财预〔2021〕148号2021年第四届劳模评选专项经费145,000.00元,全部用于发放29名市级劳模的奖金;保预〔2021〕6号2021年春节送温暖补助资金76,000.00元,全部用于春节慰问一线产业工人、困难职工、农民工;保财社〔2021〕14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000.00元,全部用于贷免扶补工作的办公经费;保财外金〔2021〕65号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12,100.00元,全部用于贷免扶补工作的办公经费;保财教〔2021〕149号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9,000.00元,全部用于贷免扶补工作的办公经费;保财外金〔2021〕33号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2,000.00元,全部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6,175.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5,687.99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单位管理成本的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34,552.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05,515.5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元;事业运行58,037.00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2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32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71,22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096.48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1,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1,75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96,544.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5,213.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44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3,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3,1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对比无变动,2020年、2021年均未产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对比无变动,2020年、2021年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对比无变动,2020年、2021年均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对比无变动,2020年、2021年均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支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总工会在财政支出中没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总工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7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50.00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的费用变化,杨春荣同志于19年12月退休,陈亚琼调出至市驻昆办,董金华从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调入,王开基从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调入,招录公务员1人:胡耀斌,招录事业人员1人:欧璐菲。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等其他交通费用168,350.00元,福利费400.00元,退休公用经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总工会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4.保山市总工会为工会单位,资产全部为工会资产,无国有资产,故本表无数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675.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557.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675.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65******

下一条:保山市总工会经费定期存款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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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会 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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