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芮城县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芮城县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GK*****
项目名称:芮城县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为了保障芮城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正常稳定运行,准确的为芮城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整治治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现需更换芮城县两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设备,设备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监测仪、空气颗粒物监测仪、零气发生器等主要监测设备,同时其辅助设施也需相应进行全面更新升级。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更换包括:NO-NO2-NOx分析仪、CO分析仪、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零气发生器、UPS、气象五参数、工控机、采样系统。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进口 |
NO-NO2-NOx分析仪 | 2 | 台 | 否 |
CO分析仪 | 2 | 台 | 否 |
PM10分析仪 | 2 | 台 | 否 |
PM2.5分析仪 | 2 | 台 | 否 |
零气发生器 | 2 | 台 | 否 |
UPS | 2 | 台 | 否 |
气象五参数 | 2 | 台 | 否 |
工控机 | 2 | 台 | 否 |
采样系统 | 2 | 个 | 否 |
内容包含: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货物交付的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安装、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价款为固定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质保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6日00:00至2022年10月1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投标客户端投标
3、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运城市人民北路山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
地 址:芮城县永乐北路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0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瑞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天泰凤凰公寓A座505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141
邮箱:yhzx9999@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8*****141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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