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水(重阳镇段)治理工程、龙归水(江湾镇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重阳水(重阳镇段)治理工程、龙归水(江湾镇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韶关市武江区重阳水(重阳镇段)治理工程、龙归水(江湾镇段)治理工程
批复文号 粤水规计〔2015〕8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水利厅
招标人 武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设计
公告内容 韶关市武江区重阳水(重阳镇段)治理工程、龙归水(江湾镇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韶关市武江区重阳水(重阳镇段)治理工程、龙归水(江湾镇段)治理工程已纳入广东省水利厅粤水规计〔2015〕8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韶关市武江区重阳水(重阳镇段)及龙归水(江湾镇段)进行旧堤加固、护岸及河道清淤疏浚等。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等别为IV等及以下小型工程。其中重阳水(重阳镇段)治理工程规划投资2885万元;龙归水(江湾镇段)治理工程规划投资2925万元。
2、招标内容:初步设计、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现场指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
3、必须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
4、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已在韶关市水务局领取《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6、投标人必须有《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咨询电话:职务犯罪预防科****-*******)
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财务无亏损(新成立单位从成立之日算起);
8、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一宗类似工程(指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的业绩;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含“终审通过”的网页截图);
4、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复印件;
5、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四、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20 日~2015年 3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址: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下同)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介绍信写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出售:¥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4 月 17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前往进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韶关市水务局http://www.sgwater.gov.cn、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om或 http://www.sgjyzx.com及《民营经济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武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
联系人:钟生 张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45栋六楼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招标计划时间表
序
号
工作内容
投标单位
参加人员
时间安排
1
发布招标公告
2015年 3 月20~26 日共五天(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2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2015年 3 月20~26 日共五天(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地点
2015年 3 月 20~26 日共五天(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15年 4 月 17 日上午9:00-9:30
2015年 4 月 17 日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开标时间
地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15年 4 月 17 日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方法
武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钟生 张生
电话: ****-*******
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法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程工
电 话:(020)83277480
传 真:(020)********
8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方法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干部学校
电话:****-*******
9
备注
如果发售招标文件的当日,所有报名的投标单位未能全部购买招标文件,则后续工作顺延,时间安排作相应调整,但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补充通知为准。
附件:
承 诺 书
致:(招标人)
我方现参加韶关市武江区重阳水(重阳镇段)及龙归水(江湾镇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投标,如我方中标,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一、进度承诺:
1、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韶关市武江区重阳水(重阳镇段)及龙归水(江湾镇段)治理工程的初步设计并提交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能参加技术评审的所有成果。
2、我方保证在开完技术评审会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审会专家评审修改意见的修改。
3、我方保证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招标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4、我方保证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
违约责任:①若因我方原因,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时,我方在逾期第一天起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每天5000元,逾期达到10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我方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②若因我方原因,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审会专家的评审修改意见的修改工作时,我方在逾期第一天起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每天5000元,逾期达到5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我方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③若因我方原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施工招标设计图时,我方在逾期第一天起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每天5000元,逾期达到3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我方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④若因我方原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时,我方在逾期第一天起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每天5000元,逾期达到5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我方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项目人员管理承诺:
1、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测量负责人全部进驻本项目管理部且所有人员保证依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协调、安全生产、技术评审等会议。
2、我方保证派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长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现场指导并参加监理例会以便配合与解决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业务问题。
3、我方保证: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所到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
若我方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如经过三次整改或警告仍未彻底解决问题,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记录处理,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4、我方保证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均为我方员工,绝不转包或临时聘用临时闲散参与其中。若我方违反该条款将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可将我方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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