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2022年核准资助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费名单公示

东方市2022年核准资助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费名单公示

根据《东方市鼓励本土人才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资助办法(试行)》(东人才字〔2019〕3号)规定,经备案登记、个人申报、单位初审、组织部门审核后呈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核准资助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费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26日8:00至2022年10月9日18:00止(共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核准资助名单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反映情况的单位、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单 位:中共东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东方市委大院2号楼一楼105或108室

联 系 人:吉训灿 联系电话:0898-********

邮件编码: ******


附件:东方市2022年核准资助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费名单



中共东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附件:

东方市2022年核准资助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费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录取时间

录取院校

录取专业

学制

入学时间

备案时间

毕业时间

学费总额

资助金额(学费总额80%)

1

王涵

1988.09

大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大田镇监察室主任

2018.06

海南大学

工商管理

3年

2018.09

2021.10

2021.12

3.6万元

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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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继续教育 研究生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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