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厅办公室可移动文物普查(相机)设备招标公告

文化厅办公室可移动文物普查(相机)设备招标公告


辽宁省文化厅办公室可移动文物普查(相机)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文化厅办公室的委托,对辽宁省文化厅办公室可移动文物普查(相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NZC********282)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采购内容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数字照相机

110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厂(商)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2015年3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领取,售价:现金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5年3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文化厅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
——北陵公园正门泰山路东行100米右侧
联系人:邱琳靖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市皇姑区支行营业部账号:********9675
财务办公室电话:***-********
邮箱:lnzstb@126.com
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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