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镇同心村招标公告
前锋镇同心村招标公告
经前锋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金湖县前锋镇同心村决定对村集体所属位于吴侯德滩田对外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原宗兆浦承包的滩田,面积约150亩(面积不再重新丈量),具体四址:东至大汕河边,西至宝应县原沿河乡柴滩田边,南至发包方原60亩滩田,北至宝应县原沿河乡柴滩田边。竞标者须交投标保证金13万元。滩田承包期满后,中标者必须将滩田内的水产品及固定资产处理完毕,无条件将滩田交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留置滩田内的水产品和固定资产。
上述滩田四周圩堤上的树木待圩堤植树协议承包期届满后砍伐。
二、报名人条件:凡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标。
三、竞标原则:本次公开处置的集体资源,采取明标暗投方式,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标底,且所出报价最高者为中标者。
四、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2015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止。
五、交款方式:中标者必须于中标时以现金(人民币)结清第一年和最后一年承包金, 其余承包金分别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结清。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5日15:00前
2、报名地点:前锋财政所
3、投标时间:2015年3月25日16:00前
4、开标时间:2015年3月26日9:00
5、开标地点:前锋财政所
6、联系人:张忠怀(137*****468)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设有底价,底标为每年每亩400元,不达底价不成交。
2、申请人应自行对出让资产进行现场踏勘,依据出让须知中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及测算,并向相关单位进行咨询。
3、本次资产处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集体资源处置须知。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19日到3月25日,到前锋镇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标保证金后领取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相关资料,详情可登陆http://szgl.jh12345.cn/Default.aspx查询。
前锋镇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
二O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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