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所实验室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结核病防治所实验室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委托,就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实验室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进行全过程代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并请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参加谈判。

  1.工程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实验室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JL[2014]T033

  3.工程概况: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实验室工程施工,施工面积约30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成套配电箱安装、铜管给水安装、百叶风口安装、对开多叶调节阀安装等。(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

  4.工程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69号

  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1,644.04元。

  6.工期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8.2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法人,具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3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年检有效的资质:

  8.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原资质标准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新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4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8.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除建造师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各1名。

  8.6 外省供应商应取得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省介绍信和无质量、安全、拖欠等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由于地区管理差异,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名称及年检有不同规定的,应取得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8.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谈判项目谈判;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谈判项目谈判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8.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8.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工程谈判。

  9.本工程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0.供应商可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11.凡来报名的供应商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

  11.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3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4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5外省供应商另需提供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出省并盖章的介绍信和无质量、安全、拖欠等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由于地区管理差异,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名称及年检有不同规定的,应提供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2.谈判文件购买:

  12.1凡通过报名者可持单位介绍信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购买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不得参加谈判)

  12.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13.谈判保证金:

  13.1交纳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13.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户名: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通达支行

  账号:***************

  13.3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3月27日16时00分。

  13.4注意事项:

  13.4.1供应商应从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转账至上述账户,且谈判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

  13.4.2各供应商汇款后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谈判保证金相关转账回执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核实谈判保证金是否到账,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13.4.3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谈判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谈判。

  14.报价文件递交:

  1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日9时00分

  14.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15.谈判时间及地点:

  15.1谈判时间:2015年4月2日9时00分

  15.2谈判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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