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A组2标段遗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A组2标段遗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 344 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A组2标段遗留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344 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344 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238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于2020年6月完成招标,合同工期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因原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在合同工期内未完工,且至今无正当理由拒不复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鉴于原施工单位严重违约,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依据合同协议书约定解除了原施工合同。为消除该标段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交通条件,现对该标段的遗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 344 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A组2标段遗留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宁夏海原县。

2.3项目概况:国道 344 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起点位于海原县李旺镇羊张路口北侧约312米处,终点止于同心县西征路(原S101线)与同心绕城平交路口,项目全长41.12km,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12米,全线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第2标段起止桩号为K10+700-K25+500,长14.8公里,因原施工单位原因,已停止履行合同。目前第2标段仍遗留约1.8公里路基、4.4公里路面、4座中桥以及合同段范围内全部交通安全设施和绿化环保等工程未施工。

2.4招标范围:国道344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第2标段遗留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以及由原施工单位已施工但质量不合格须返工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4个月

2.6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1标段

国道 344 线李旺至同心段公路A组2标段遗留工程施工

1.8公里路基、4.4公里路面、4座中桥以及合同段范围内全部交通安全设施和绿化环保等工程。

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参考,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9 风险提示

1、原施工单位与多家作业队存在经济纠纷,部分经济纠纷案件正在由海原县人民法院审理;

2、原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房屋裂缝等纠纷,目前仍未解决;

3、因原施工单位欠付桥梁梁板、小型预制件作业队工程款,造成已预制完成的桥梁梁板、小型预制件无法运输至施工现场的风险。以上问题及其他未知的问题可能对正常施工造成干扰,请投标人自行考察施工现场,充分了解存在的潜在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财务能力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为准),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23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8.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如存在则提供证明书、如不存在则不提供证明书)

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2年10月2日18时3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第4.1款内容修改为: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层702室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

4.4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5.5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组和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要求,即日起,一楼大厅执行单侧进出管控制度(大厅正门为入口,办公楼东侧小门为出口)。请各交易主体按照指定路线有序出入,在一楼大厅主动测温登记领取通行证,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以备查验,外省来宁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依次排队乘坐电梯,未佩戴口罩者严禁进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

邮政编码:******

联系人:高林平、王芬

电话:0951-*******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9/26 11:56:56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9/26 11:57:07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标签: 工程施工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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