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旗E春城”四期换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旗E春城”四期换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旗E春城”四期换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GXTC-C-********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旗E春城”四期换电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长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旗E春城”四期换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工程概况:长春市汽开区、南关区建设换电站4座
2.3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部分:工程总承包施工工作内容为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包括的土建、电力工程施工及配合设备安装、宣传展板及LOGO标志制作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4座换电站项目用地内全部施工任务,并负责一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办理手续等工作,确保各用电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汽开区、南关区。
2.5设计及施工工程建设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工程规模:换电站4座计划投资设计费用约166.16万元;施工费用约:2818.66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承装、承修均达到五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相关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相应电压等级的设计、施工业绩(联合体成员方按承担内容分别提供)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6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30日16时00(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3)施工企业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3售价:人民币1500元/套,售出不退。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长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徐德印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周映乔
联系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发集团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dggcglb@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邮编:******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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