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路办和对讲作业轨迹记录仪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护路办和对讲作业轨迹记录仪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护路办和对讲作业轨迹记录仪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LYW2022-005)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护路办和对讲作业轨迹记录仪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人为辽宁省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辽宁省财政拨款,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中标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2、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业务种类包含“运行维护”。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8:00时起至2022年9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400.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辽宁省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项目立项人:郭海彬
立项人电话:138*****026
技术咨询人:黄 严
技术咨询人电话:187*****555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石经理
电话:024-******** 159*****19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财务科长:024-********
发票联系人:024-********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2年09月26日
附件1: 采购货物明细表
采购货物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和对讲作业轨迹记录仪 | 和对讲终端运用Android系统,搭载展讯硬件平台,实现人员定位后台实时交互,帮助最终用户实现即时通信,精准指挥调度以及丰富的业务应用能力,实现多路实时视频回传,语音对讲,综合调度。成员位置在地图实时显示,可对任意成员进行圈选呼叫、轨迹回放、信息标注等管理动作。 | 台 | 115 | 652.17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不含税 | |
2 | A01 | 电池、充电器 | 待机时长不低于15天 | 套 | 115 | 0 | 随机附送 | ||
3 | A01 | 物联网卡 | 三年物联网流量免费。 | 套 | 115 | 0 | 随机附送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要求供货,供货地点为沈阳局集团公司护路办。
交货条件及状态:所有物资均为新品,包装无破损
标签: 对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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