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振兴大佛坝片区一期水系治理项目设计
潼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振兴大佛坝片区一期水系治理项目设计
本招标项目潼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振兴大佛坝片区一期水系治理项目(工程名称)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审[2021]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潼南区大佛坝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工程位于涪江右岸大佛坝片区,片区涉及面积约9平方公里,主要治理内容为片区防洪排涝达标治理、水生态和水景观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整治干渠约10km,整治支渠约50km,排涝泵站2座,排涝箱涵8座以及其他建筑物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6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阶段、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等工作。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调整。每个阶段的设计成果均须经招标人及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
R方案设计15日历天;
R初步设计30日历天;
R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阶段、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徐女士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99*****04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潼南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振兴大佛坝片区一期水系治理项目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 | |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潼南支行营业部 | |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桥南支行 | |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潼南兴潼支行 |
标签: 水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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