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路南延环岛雕塑工程(二次)

梅园路南延环岛雕塑工程(二次)

梅园路南延环岛雕塑工程(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园路南延环岛雕塑工程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2】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安装雕塑1座。
2.2招标范围:梅园路南延环岛雕塑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1.2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雕塑艺术创作或者雕塑工程相关经营范围,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3.1.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现场查询);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1.5特别说明: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办理河北 CA后可直接登陆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 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 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186*****603。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 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1-********/********。3. 1. 6本次招标不接受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7 00:00至2022-10-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免费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和区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滨河青青家园综合1号楼308室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杨天豪

联系人:赵伟霞
电话:

0319-*******

电话:176*****057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ebeideshi@1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支行
账号:

/

账号:880*****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雕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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