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铜山区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目标责任书公示

2022年铜山区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目标责任书公示

2022年铜山区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目标责任书公示

2022年铜山区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目标责任书公示

1.2022年铜山区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单

1

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

徐州市东风气体厂

3

徐州亚东气体厂

4

青岛昌隆达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5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徐州石油分公司周宅子油库

6

徐州福瑞士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7

徐州绿源中天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8

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9

江苏兆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0

徐州丰威化工厂

11

徐州市顺天钼业有限公司

12

徐州淮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3

徐工消防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14

江苏淮海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

15

徐州中德液压有限公司

16

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7

江苏东方英诗兰得车业有限公司

18

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9

江苏星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

徐州美驰车桥有限公司

21

徐州康丰废旧油脂收购点

22

徐州震兴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23

徐州市名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4

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25

徐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雁群生活垃圾填埋场)

2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

27

江苏财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8

江苏盛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9

徐州东华铝业有限公司

2.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事例

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强化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监管,铜山区人民政府与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

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对本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承担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防范企业用地新增污染

(一)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

1.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每年要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对其用地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2.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重点对生产区以及原材料与废物堆存区、储放区、转运区、污染治理设施等及其运行管理开展排查。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进行尾矿库环境安全的排查。

3.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方案。根据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在责任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时间和进度安排。具体整改措施可包括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资金预算。整改方案报铜山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定期报告整改措施进展情况。

4.落实整改措施。原则上,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整改措施要在责任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5.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企业要按照一定频次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及时整治发现的隐患。

(二)防止新、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

新、改、扩建可能对土壤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对土壤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具体措施。

做好新、改、扩建项目所涉及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本底调查,根据项目原辅材料、产品、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等,确定监测指标。

(三)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区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四)履行危险废物依法处置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确保产生的全部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全面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

(五)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

完善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补充完善防止土壤污染相关内容。在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土壤污染的,要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应急结束后,对需要开展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制定并落实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方案。

(六)防止治理与修复工程造成二次污染

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如需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转运等造成二次污染。防止修复后土壤的二次污染,需严格按照指定用途对修复后地块再开发利用,并严格遵守相应的风险管控制度,确保修复后土壤不会发生二次污染。

三、铜山区人民政府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执行本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一式叁份,铜山区人民政府、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及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各保存一份。

铜山区人民政府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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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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