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为顺应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切实履行我会法定公益性职责,拟对我会网站(http://www.zhuhai315.com/)及微信公众号(珠海市消委会)进行优化升级。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运营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人民币玖万元整)
最高限价:¥*****.00(人民币玖万元整),超过此上限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技术维护服务
1.运营方应配备必需的软硬件设施,在合同期内至少对网站进行一次改版升级工作,并确保网站和公众号以及所有服务项目安全稳定的正常运行;
2.运营方应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资料存放、更新、备份、控制和管理,保证快速提供最新的信息;
3.运营方应承担网站及公众号的界面风格更换及图片美化等相关处理,必要时重新包装设计我会的特色栏目,提供专业图文设计及创意编排支撑,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时更新菜单栏设置,全面提升可读性和吸引力;
4.运营方应承担网站的数据库备份及优化减容处理,让数据库配合网站程序读取达到更好的效果,预防黑客攻击造成网站瘫痪,并能尽快的给予恢复处理。
(二)内容更新维护服务
主要发布我会日常工作、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投诉维权等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权威、准确、及时地发布动态信息,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并对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随时进行跟进宣传报道及舆情引导。
1.运营方对网站现有栏目的发布频率应做到:消费新闻栏目做到每日更新;红盾信息、各地声音、警示提示、消费知识、比较试验、案例分析、理论探讨等7个栏目做到每周每栏目更新至少2次;消委动态栏目则根据我会工作动态实时更新。微信公众号每周发布两次以上,每次内容不少于3条,也可视具体情况多发,对于发布的内容需经我会审核;
2.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发布热点权威解读、相关工作讯息、业务服务信息等,同时,运营方需维护网站及公众号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确保信息来源的可靠性、观点立场的客观性、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强化防范虚假与不良信息传播的方法和措施;
3.运营方须把握微信发布特点设计符合消费者阅读习惯的风格排版,并定期收集微信公众号后台咨询问题等留言汇总并报我会,确定答复口径;
4.运营方根据我会中心工作、重点业务等阶段宣传需要进行线上互动活动,吸引消费者关注,增强用户关注度和粘性,扩大网站和公众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增强与用户的互动;
5.运营方应配备不少于一名的专职网站编辑和相应的美术及技术维护人员,及时、有效、准确在网站和公众号上发布经我会审核后的信息内容。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1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在珠海市或周边地区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竞争的投标人:(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请将报价文件等封装好快递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1楼1106室(为避免争议,需选择能查询到物流去向记录的快递公司,不能提供物流去向记录的视为未签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报价文件。
(二)报价件签收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15:00。逾期送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恕不签收)。
(三)报价文件格式请参照附件。
六、结果查询方式
本项目结果将于2022年10月12日前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http://www.zhuhai.gov.cn/scjgj
/gkmlpt/index)及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站(http://www.zhuhai315.com/)公示。
联系人:李贤吉
电话:0756-*******
邮箱:zhsxwh@zhuhai.gov.cn
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标签: 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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