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镇任新村综合活动中心及附属工程(大屏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2-09-2608:56:43
云龙镇任新村综合活动中心及附属工程(大屏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2-09-2608:56:43
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任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就云龙镇任新村综合活动中心及附属工程(大屏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L-ZB(2022)-051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公告期限:从 2022年9 月26 日至 2022年10 月08 日四、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工作内容 | 预算金额 |
1 | 云龙镇任新村综合活动中心及附属工程(大屏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1项 | 大屏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直接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乡镇(街道)交易”栏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填写《投标申请表》;未能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代理单位办理报名事项;响应供应商于2022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将报名资料发邮件(********@qq.com)并电话确认报名完成.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0574-********办理投标报名事项。
报名资料:投标报名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RMB4000.00元)。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812*****302******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YL-ZB(2022)-051,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2年10 月17 日14 : 00 (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云龙镇政府最东面大楼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0 月17 日14 :00(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云龙镇政府最东面大楼4楼)开标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任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任坚盛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2号楼13楼
联系人:许宝军、张凯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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