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法〔2022〕10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5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琼教法〔2022〕6号)要求,结合海南实际,我厅制定了《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

比赛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5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琼教法〔2022〕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省级比赛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6日

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领导

本次比赛活动由海南省教育厅主办、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比赛活动设立组委会,省教育厅主要领导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执行副主任,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有关人员为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成员由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和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实施:起草比赛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做好与承办单位、参赛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统筹、督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审查参赛资格及比赛规则,实施对领队和指导教师的管理;组织好大赛期间的宣传工作;做好组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赛事组织组、命题组、裁判组、监督仲裁组四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在组委会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2-4名。

1.赛事组织组:以承办方人员为主,承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赛事活动的工作方案及日程安排,组织好各项比赛活动,制定和组织颁奖活动,赛事活动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做好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命题组:由教育、法学等领域的有关专家组成。负责组织专家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题库为主进行命题,试题的印刷及保密工作。做好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裁判组:由组委会办公室人员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制定评分标准、评分细则、评委人员工作要求及现场比赛规则,负责比赛中的评判工作。做好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监督仲裁组: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人员组成。负责审查比赛规则,监督比赛运行,制定大赛投诉及投诉处理有关规定,接受相关人员和单位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做好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比赛内容

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琼教法〔2022〕6号)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不再另行规定。

四、赛制

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活动分为初赛和省级比赛两部分。为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参加过往届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并获得国赛个人赛或者团体赛冠亚季军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届省级比赛。

(一)初赛

初赛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分为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的初赛,比赛原则上覆盖区域内各学校;各高校、厅直属中学和有关高校附中负责组织本校的初赛。各地各校通过初赛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比赛。未参加初赛选拔的不得参加省级比赛,如有发现,取消参赛选手成绩。

1.演讲比赛

地级市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选手各2名参加相应组别省级比赛,其他市县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选手各1名参加相应组别省级比赛。各高校遴选出本校选手1名参加高校组省级比赛,厅直属中学和有关高校附属中学遴选出本校初中生、高中生选手各1名分别参加初中组和高中组省级比赛。各单位请于2022年10月25日前填报《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参赛选手信息表》(附件2),并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hn********@163.com,联系人:黄奕弟,陈??雪,联系电话:****************

2.知识竞赛

地级市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选手各2名参加相应组别省级比赛,其他市县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选手各l名参加相应组别省级比赛。各高校遴选出本校选手1名参加高校组省级比赛,厅直属中学和有关高校附属中学遴选出本校初中生、高中生选手各1名分别参加初中组和高中组省级比赛。各单位请于2022年10月25日前报送参赛选手名单,报送和联系方式同上。

3.中职组初赛

参加中职组初赛的学校为全省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比赛方式为线上比赛,具体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中职学校遴选出本校演讲比赛选手和知识竞赛选手各1名,参加中职组初赛。中职组初赛于10月29日举行,演讲比赛规则适用省级演讲比赛复赛规则,知识竞赛比赛规则另行通知。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初赛排名前8位的选手,并入高中组参加11月5日的省级复赛。

中职组初赛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赛事组织等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和厅职成教处负责。各中职学校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填报《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活动参赛选手信息表》(附件2),并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和联系方式同上。

4.“网络风采展示”直通省级演讲比赛复赛

除各市县、学校、中职组初赛选拔报送外,学校和学生个人可通过教育部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参与命题演讲项目与在线知识竞答项目,普法网将通过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等方式,对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分别计算出学生命题演讲项目的“AI参考分”,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的答题得分(具体比赛规则见琼教法〔2022〕6号文附件或登录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查询)。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得分情况,分别再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高校(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组优秀学生各3人,直接参加省级演讲比赛复赛。通过此方式被普法网遴选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的选手,不再参加省赛,空出的省赛参赛名额由下一名次选手递补。

(二)省级比赛

省级比赛由省教育厅和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分为复赛和决赛,复赛和决赛中均包括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省级比赛赛程见附件1。

1.复赛

(1)演讲比赛

比赛形式:选手个人参加相应组别的现场演讲比赛。演讲比赛复赛实行主题演讲,演讲主题自拟。参赛选手需紧扣主题完成4-6分钟的主题演讲,超时或时间不足均予扣分。演讲采用站立式脱稿,使用普通话,主题突出、逻辑清晰、表达规范。比赛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选手在演讲过程中不可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其他辅助道具或器材。

比赛规则:演讲比赛复赛实行选拔制。通过比赛,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四个组别复赛成绩排在各组别前60%的选手进入决赛。

(2)知识竞赛

比赛形式:选手个人参加相应组别的知识竞赛。知识竞赛复赛采用笔试方式,笔试题型为主观题和客观题(选择题、判断题),笔试时间为60分钟,卷面总分值为100分。

比赛规则:知识竞赛复赛实行选拔制。通过比赛,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四个组别复赛成绩分别排在各组别前60%的选手进入决赛,分数低于60分的参赛选手不得进入决赛。

2.决赛

(1)演讲比赛

比赛形式:演讲比赛决赛实行命题演讲。命题演讲题目形式为绘图题,在报到时公开发布。各组别题目数量为小学组2题、初中组2题、高中组3题、高校组3题。选手在比赛上场前按组别抽取一道题目作为比赛题目,并根据抽到的题目进行命题演讲。

命题演讲内容要求紧密围绕题目展开,演讲主题自拟。参赛选手需紧扣主题完成3-5分钟的的命题演讲,超时或时间不足均予扣分。演讲采用站立式脱稿,使用普通话,主题突出、逻辑清晰、表达规范。比赛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选手在演讲过程中不可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其他辅助道具或器材。

(2)知识竞赛

比赛形式:知识竞赛决赛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现场答题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四个组别,每个组别分1、2两组同时比赛。比赛采取百分制,现场答题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关联题三轮,按照三轮比赛总分进行排名。若出现排名并列的情况,通过抢答加时赛形式确定排名。

五、奖项设置

(一)演讲比赛

演讲比赛按组别设奖项,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按各组别进入省级比赛决赛总人数的20%设置一等奖、30%设置二等奖、50%设置三等奖。指导教师奖项对应指导学生的获奖等次相应为一、二、三等奖。进入省级比赛复赛但未进入决赛的选手获优秀奖,其指导教师不再另行颁发奖项。

(二)知识竞赛

知识竞赛按组别设奖项,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按各组别省级比赛决赛人数的20%设置一等奖、30%设置二等奖、50%设置三等奖。指导教师奖项对应指导学生的获奖等次相应为一、二、三等奖。进入省级比赛复赛但未进入决赛的选手获优秀奖,其指导教师不再另行颁发奖项。

(三)优秀组织奖

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奖,评奖总分为100分,其中各市县和相关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小卫士”网上学习情况(截止2022年11月4日12:00)占60分,本地本校比赛组织开展情况占20分,比赛现场各参赛队伍的精神风貌、道德风尚、组织秩序等方面情况占20分。各部分评分相加后,总分排在所有参赛队伍前6位的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

获奖的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六、有关要求

(一)组队要求:参加省级比赛的各市县代表队和有关学校代表队要确定1名领队带队,其中市县代表队领队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担任,有关学校代表队领队由指导教师兼任,领队全面负责组织队员参赛并保障参赛师生的安全和纪律。参加省级演讲比赛的学生可随行1名本校指导教师,参加省级知识竞赛的学生以代表队为单位可随行1名指导教师。参加省级比赛的小学生必须有本校指导老师随行,赛会不接待学生家长。

(二)各代表队成员在赛场上要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领导,尊重裁判意愿。对评判结果如有异议,须由代表队领队以团队形式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监督仲裁组提出,本次比赛活动不接受个人投诉。

(三)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活动,认真组织宪法学习活动、“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的学习以及各阶段的比赛活动,以赛促学,同时按时报送参赛人员名单;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组队学校,要指派领队,出发前要召开组队会,加强赛纪赛风教育和安全教育;参会期间,领队要加强对团队人员纪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参赛人员严格按规则参加各项比赛活动;各单位和各小组要履行职责,按大赛组委会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自负责的工作,保障本次比赛活动顺利开展,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平安文明。

(四)各地各校以及省级比赛承办方都要将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本次比赛活动全过程,全面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制定比赛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展线下比赛,届时将通过网络开展线上比赛,具体事宜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发布。

比赛活动有关事宜请联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奕弟、陈??雪,联系电话:****************;比赛活动涉及住宿、餐饮等会务工作请联系:张雨歆,联系电话:********

附件:1.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和演

讲比赛活动赛程安排

2.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和演

讲比赛活动参赛选手信息表


附件1

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

和演讲比赛活动赛程安排

组别

赛程

日期

比赛安排

要求

中职组

演讲比赛

10月29日上午

初赛

主题演讲

知识竞赛

10月29日上午

初赛

另行通知

小学组

初中组

高中(中职)组

高校组

报到

11月4日下午

/

报到:14:30—17:30;

召开领队会:19:00

演讲比赛

11月5日上午

复赛

主题演讲

11月5日下午

决赛

命题演讲

知识竞赛

11月5日上午

复赛

笔??试

11月5日下午

决赛

必答题、抢答题、关联题

颁奖仪式

11月5日晚

/

举行颁奖仪式

离会

11月6日上午

/

12:00前离会

注:比赛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发布。


附件2

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活动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信息表

报送单位∶

选手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参赛项目

指导教师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选送单位

指导老师是否到赛场

第七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领队信息表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代表单位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比赛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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