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低值易耗品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低值易耗品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低值易耗品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低值易耗品定点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合同有效期1年。

2.3交货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比选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库存物资,接到供货要求后,普通材料应保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应急物资应保证2小时内完成供货,投标人需提供供货承诺书,含高德地图路线截图(提供供货承诺书,含路线用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机械设备、电器元件等货物在库存期间,产品质保期为1年;产品使用后,质保期为半年。

3.4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低值易耗品定点采购合同1个,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5-7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任何联合体名义或形式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2年9月26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龙水污水处理厂内。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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