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丰乐北路646号商业用房招租招标公告
滁丰乐北路646号商业用房招租招标公告
滁州市丰乐北路646号商业用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cq******-078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2年10月6日10时至2022年10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2年10月6日10时至2022年10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租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租标的物:滁州市丰乐北路646号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东至丰乐大道、南至凤凰西路、西至西涧北路、北至丰乐北路。
本次标的物为:出租总面积为207.01平方米(其中626室出租面积为31.76平方米;626-1室出租面积为15.36平方米;626-2室、626-3室、626-4室、626-5室、626-6室、626-7室、626-8室、626-9室、626-10室、626-11室出租面积均为13.79平方米;626-12室出租面积为21.99平方米),评估价:¥******.00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壹拾肆万肆仟零玖拾陆元整。楼层: 1/1层;混合结构,建筑年代约2005年左右,商业经营,租赁期为3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拟出租房产,承租方应按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业务,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等;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竞租人若不清楚经营业范围的,请致电招租人咨询;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
2、租赁期限:3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每壹年缴一次,租期内租金不变,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合同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签订完毕,否则,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租金,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或公司)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租金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本次出租总面积为207.01平方米(其中626室出租面积为31.76平方米;626-1室出租面积为15.36平方米;626-2室、626-3室、626-4室、626-5室、626-6室、626-7室、626-8室、626-9室、626-10室、626-11室出租面积均为13.79平方米;626-12室出租面积为21.99平方米),起始价:¥******.00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壹拾肆万肆仟零玖拾陆元整,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保证金3万元。
四、本次招租项目由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竞得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须在2022年10月6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
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040004*****000*****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丰乐北路646号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保证金。
b)本标的物竞价款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发放后7日内缴入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指定账户(户名:滁州市财政局,账号:131*****293********-*********,开户行:工行滁州中都支行)。转账时备注:滁州市丰乐北路646号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保证金。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或转租等行为的,均可参与,如有不符合条件的,中标后甲方有权解除中标资格。
2、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租方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交易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拿竞价成交通知书,拿到中标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竟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6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招租方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3)合格竞价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6)“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单位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出租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7)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代理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或者重新挂网,本次竞价过程中,由交易中心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价方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人对各合格竞价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售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竞价申请提交竞价人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9)本竞价须知由出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马恩霞136*****648
联系地址:丰乐大道1999号茂业长江财富广场D座7楼
招租单位: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
联系电话:徐大春133*****669
联系地址:滁州市丰乐北路646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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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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