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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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湖市独山港镇工业固废收运和大件垃圾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平湖市独山港镇中山路南侧、集港路西侧

浙江永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独山港分公司

投资450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建设该处置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2400m2,主要经营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理,项目拟购置行业先进液压打包机、RDF挤压成型机、破碎机等行业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备等,建成后预计年处置一般固废5000吨(根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112-******-07-02-******中处置量)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简单预处理后纳管。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相关废品收购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年增产塑料桶800万个建设项目

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九场线石龙段59号

嘉兴博恒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743万元,对现有企业进行提升改造,扩大车间租赁面积,继续租用平湖市博宏塑料制品厂东北部闲置车间(与现有项目车间相通),合计总租赁面积达到2050m2;通过上述改造,企业生产规模将达到年产高档塑料桶880万只。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要求企业单独设置注塑车间,在注射成型机出口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将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于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总收集效率不低于80%,有机废气处理效率75%以上。

废水: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简单预处理后纳管。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相关废品收购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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