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户用分布式第二期15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保亭县户用分布式第二期15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县户用分布式第二期15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由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以项目代码:2209-******-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电投(保亭)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保亭县户用分布式第二期15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县保城镇、什玲镇、三道镇、新政镇、响水镇、加茂镇、六弓乡、南林乡、毛感乡、南茂居、新星居、热作所。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组件型号为540WP,装机容量15MW,工程的静态投资6375万元,年均等效发电小时数为1214.4小时,25年总发电电量约*****.75万KWH.
2.4 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 35日历天;施工3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括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及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各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并按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修改、施工过程中项目投资方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变更设计。(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工程施工:①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结构加固和屋面防水修复(若需)。②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③ 工程验收:负责法人验收以及政府和南方电网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④工程试运行及移交。⑤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⑥ 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承担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工期责任、竣工验收备案责任、工程资料移交责任。⑦配合国家电投集团电站大数据监控平台接入、验收、试运行。(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本次总招标控制价为 ********.00元,其中:设计费 *******.00元;建安工程费为 ********.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必须达到承装五级(含)以上、承修五级(含)以上、承试五级(含)以上。
(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实施管理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需具备电气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EPC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且以符合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3.4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年 09月26日 00 时 00 分至2022年 10月 01 日 00 时 00 分,持单位介绍信及及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在海口市国瑞大厦东塔C804房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0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1(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国电投(保亭)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秀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保城镇民族风情街1号楼1层地址:海口市国瑞大厦东塔C804房联系人:雷先生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86*****748 电话:089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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