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建始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建始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地址:建始县业州镇朝阳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18-*******

(一)具体执法机构: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

下设:稽查大队城区专卖管理所红岩专卖管理所

长梁专卖管理所 花坪专卖管理所

(二)职责分工

专卖管理办公室(含稽查大队):负责烟草专卖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专卖联合打假机制、边界联合打假机制的建设;负责本辖区的市场监管、违法涉烟案件查处、涉烟大案要案查处等工作;负责专卖基础管理、培训、内勤、专卖许可证件办理等工作

专卖管理所:负责对辖区卷烟市场进行监管;办理、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辖区市场进行巡查;维护辖区烟叶生产、收购秩序;负责执行行业内部监管的各项规定;严格按规范程序办案、文明执法;及时上报案件办理、市场检查及零售经营户信息等资料;

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库(附件1)

事项检查实施清单见《湖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附件2)

二、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依据有法律5部、行政法规1部、部门规章3部、司法解释1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1部、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文件1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部门规章:《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文件:《湖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附件2)

三、执法权限

(一)烟草市场秩序维护

1.组织制定建始县烟草市场秩序维护工作方案、意见、指导、检查、考核全县烟草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2.组织实施卷烟打假打私、卷烟市场管理、指导督办查处有关涉烟违法犯罪案件;

3.协调县市监局、公、检、法部门,建立打击涉烟犯罪协作机制。

(二)专卖证件管理

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专卖零售许的审批、发放和管理。

(三)案件查办及协调

1.组织查办全县范围内的重大涉烟案件;

2.指导、指挥全县稽查队伍及开展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

3.协调外部执法机关关系,重点建立烟草专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协作机制、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及检、法的司法协作机制。

权利清单(附件3);行政权力责任清单(附件4)

四、执法程序   执法检查流程图(附件5) 

五、救济渠道

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依法申请执法人员回避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恩施州烟草专卖局或者建始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建始县人民法院起诉。

六、监督举报

1、举报投诉的方式:来信、来电、来访。 

2、举报投诉电话: *****、0718-*******。 

3、举报投诉的受理范围:属于《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工作质量问题。  

4、举报投诉受理的条件:属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范围,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对象或具体行为。  

5、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包括接待、受理登记、初审;调查处理;归档和答复。  

6、举报投诉的处理结果,于接到投诉举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

七、“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1.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见附件6)

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7)  

3.检查对象名录库(详细信息在烟草专卖“行业一体化企业管理平台”系统及“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建始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  

4.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细信息在烟草专卖“行业一体化企业管理平台”系统及“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系统中公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