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卫中心临检中心副楼用电线路改造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精卫中心临检中心副楼用电线路改造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精卫中心临检中心副楼用电线路改造项目
院内采购公告
依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对精卫中心临检中心副楼用电线路改造项目进行院内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精卫中心临检中心副楼用电线路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WJ-GC-2022-001
三、采购预算: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武汉市卫生临检中心副楼用电线路改造工程改造:
1)第四层、第五层楼更换户外配电总箱各1台,共计2台,新增户内PZ30配电箱30台;
2)敷设低压电缆,新增桥架,线槽,管线,具体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一)及图纸(附件二)
(二)项目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24号;
(三)工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
(四)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签署《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附件四;
(三)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版见附件五。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企业声明函;
(八)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公示期间内的网站截图);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六、投标报价构成
(1)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可能涉及的办理与该工程相关的各种手续费及材料费、施工安装费、质量保修费、利润、税费、风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统筹考虑,一并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以上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必须提供项目详细投入成本清单及报价明细。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工程,总报价中应包括按照相应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垃圾清运及办理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各种手续费用、检测验收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必须自行办理交管等部门规定的相关手续,一切相关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3)对于本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七、投标文件构成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模版见附件五(加盖公章)
(七)投标函及响应文件,参照评分细则编制,见附件三(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八)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9日 17: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文件袋封口上需加盖公章(上述第八点(一)至(六)项另附一份不予密封,供投标资格审查使用),逾期未交投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联系电话:027-********
联系人:龙祥,张瑾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链接下载)
附件二:设计图纸(链接下载)
附件三:评分细则
评标 项目 | 评审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20分 | 报价 | 2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核算后)/磋商报价(核算后))×20×100 |
商务部分30分 | 公司 业绩 | 4分 | 供应商 2019年9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一个得 2分,最多 4分。(同时提供业绩合同,验收单,资料不全该业绩不得分)。 |
用户评价 | 4分 | 供应商服务能力获得用户单位正面满意评价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4分。(用户评价须有评价单位或部门盖章,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项目经理 | 4分 | 类似业绩及经验:近三年(2019年 9月)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4分。(提供可体现业绩为项目经理信息的中标公告截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则不予认可,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
2分 | 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项目管理 班子人员构成 | 5分 | 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真实有效的岗位证书;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人员构成科学合理可行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较科学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欠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岗位证书,字章不清晰或内容不完整,则不予认可。) | |
体系认证 | 6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 ISO9001(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具有有效 ISO***** (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具有有效 ISO*****(GB/T*****)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本项最多得 6分。 | |
售后服务 |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保期内的无偿维修、因质量问题更换,产品和跟踪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等进行评分。方案详尽、合理可行及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满足使用要求,基本合理可行及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有缺漏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须有履行承诺的措施、未履行的罚则等。 | |
技术部分50分 | 施工组织 设计 | 10分 | 根据供应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丰富详细合理、施工工艺技术科学、施工组织有序、针对性强的,得10分; 2)方案内容合理、工艺可行、施工组织有序、有对性的,得7分; 3)方案内容简单、施工组织基本满足、可行的,得4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工期保障 措施 | 10分 |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与进度表或网络图是否脱节、主要设备、材料、劳力进场计划与进度计划安排匹配、保证工期的技术措施切合实际、保证工期的组织措施合理、发生意外事故抢工措施进行评审, 1)措施内容丰富详细合理、科学有序、针对性强的,得10分; 2)措施内容合理、措施可行、组织有序的,得7分; 3)措施内容简单、措施基本满足、可行的,得4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
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 10分 | 供应商需提供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体系及人员的优化配置;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及保证措施;现场防护设施的布局方案及防护用具(用品)的准备和装备方案; 1)措施内容丰富详细合理、措施科学有序、针对性强的,得10分; 2)措施内容合理、措施可行、组织有序的,得7分; 3)措施内容简单、措施基本满足、可行的,得4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
质量保障措施 | 10分 | 供应商需提供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质量控制责任体系;涉及结构安全和环境质量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初步方案;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验收、搬运、物资保护与交付措施;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措施;质量通病的预防纠正措施;考评制度及奖惩措施; 1)措施详细、内容丰富、方案合理、经济处罚清晰得10分; 2)措施能满足基本、方案可行得7分; 3)措施方案有欠缺得4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
施工组织 设计 | 10分 | 根据供应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进行评审, 5)方案内容丰富详细合理、施工工艺技术科学、施工组织有序、针对性强的,得10分; 6)方案内容合理、工艺可行、施工组织有序、有对性的,得7分; 7)方案内容简单、施工组织基本满足、可行的,得4分; 8)未提供不得分。 |
附件四: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违法失信 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 、行业组织、社会公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 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要求 ,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 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 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承诺日期 :
附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标签: 副楼用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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