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法院(2022)晋0121证技111026号公告
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法院(2022)晋0121证技111026号公告
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法院(2022)晋0121证技******号公告 |
2022年09月26日 17:21 |
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2022)晋0121证技******号公告 [ 伤残等级、三期] 我院受理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包红红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郭龙、赵建军、武占培、清徐县华夏货运信息服务部、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交通肇事罪一案,需对包红红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对外委托鉴定评估。 凡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社会鉴定评估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将在报名机构中审核并随机选择鉴定评估机构。 一、报名条件: 1、 依法设立登记,已取得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资质许可(证书),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专业类别为法医临床; 2、 注册地在山西省太原市; 3、 接受委托的鉴定评估机构自愿承诺30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二、报名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9日15时30分止。 三、报名方式: 本案采取网上报名。社会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德;联系电话:0351-*******。 五、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我院定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16时00分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摇号确定本案鉴定机构,请已报名的鉴定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或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16时到我院鉴定室参加随机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现场会,随机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的过程及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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