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保监控系统采购公告

2022年安保监控系统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安保监控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芗城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6日17:5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小方
项目联系电话131*****555
采购单位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芗城区水仙大街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1*****55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栋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6-*******

2022年安保监控系统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JHCDL[TP]*******、2022年安保监控系统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2年安保监控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30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CDL[TP]*******
项目名称:2022年安保监控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1(批)详见标书*****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9-26 17:20至2022-09-2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9-30 08:3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栋二楼 - 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2-09-30 08:3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栋二楼 - 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芗城区水仙大街43号
联系方式:131*****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19号13栋二楼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小方
电   话:059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恒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9-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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