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文心广场一号写字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长白文心广场一号写字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长白文心广场一号写字楼建设工程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TC159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文心广场一号写字楼建设工程已由长管经发投资【201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_,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白文心广场一号写字楼建设工程。
2.2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5145㎡,总建筑面积为16277.69㎡,地上建筑面积12600㎡,地下建筑面积3677.69㎡,共计1栋楼,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6F,建筑高度24m;建筑密度35.83%,容积率2.44。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长白文心广场一号写字楼建设工程,建筑面积16277.69㎡平方米,共分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园池路以北,育才东路以南,池北大街以东,红旗街以西。
2.6 计划工期:2015年4月20日-2015年11月30日。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2—2014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1项及以上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及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含图纸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3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工程发包交易中心(长白山池北区中心医院后,住建局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
联 系 人:韩亚男/孙高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ZJL89302155@126.COM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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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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