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购置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QYZC2015-046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1 | 1 | 笔记本电脑 | 办公用 | 7台 | 具体参数详见 招标文件 |
2 | 台式计算机 | 95台 |
3 | 打印机 | 3台 |
4 | 复印机 | 22台 |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持有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产品授权函;
(4)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时,
14:30~17:00时(北京时间)。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3)招标文件售价:本标书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不寄售。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
(2)开标时间:2015年4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大厅
6.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0元;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营业部
账号:
****************10
缴纳期限:2015年4月7日16:00时前,未按时缴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7.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海燕电话:
139*****758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丽电话:0934—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联系人:左圆锋电话:0934—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