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0503G220926001林甸县2022年邮政住宅小区等12个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招标公告
FJ0503G220926001林甸县2022年邮政住宅小区等12个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林甸县2022年邮政住宅小区等12个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已经由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宾馆综合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财政局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党校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电业局住宅小区及鞋厂家属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房产开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改水站住宅小区及外贸住宅2号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工会1号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老干部住宅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实验小学住宅小区及运管站家属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一中家属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邮政家属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2022年邮政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林甸县2022年邮政住宅小区等12个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工程规模:林甸县2022年邮政住宅小区等12个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字数限制,详见招标公告)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FJSG0503G220*****1001001 | 林甸县2022年邮政住宅小区等12个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道部分)项目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2022年10月24日 | 2023年07月30日 | 279 | 2114.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三)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核验,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信用要求: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4、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6、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指定地点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09.152.20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价法。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114.90万元
3.工期要求: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7月30日。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4.招标代理费:收取招标控制价的1%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中标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该项目因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应风险。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5.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魏泽楠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3*****555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 李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85*****588
代理邮箱:
代理传真:
标签: 邮政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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