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桥街道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阜桥街道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运行的透明度,确保2022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政务公开部署要求为依据,切实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办事处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提高街道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阜桥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调研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街道政务公开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内容审核,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二)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三)客观真实。政务公开要以真实为前提,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四)方便群众。政务公开要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知情,接受公众监督。
四、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公开途径。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济宁市任城区政务网http://www.rencheng.gov.cn)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灵珠山家园头条号、报刊等其他途径予以公开。
2.公开期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
1.申请时间确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答复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不予公开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2.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3.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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