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草原高中火险区建设项目(二标段车辆)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XYTDZC-2022XJ241
和田地区草原高中火险区建设项目(二标段车辆)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XYTDZC-2022XJ241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草原高中火险区建设项目(二标段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YTDZC-2022XJ241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草原高中火险区建设项目(二标段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草原高中火险区建设项目(二标段车辆)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火情巡护两轮摩托车30 辆,四轮防火越野摩托车 15 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 (具体时间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单位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2021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份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2年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2年7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的查询,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三条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响应该条款要求,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林业局
地 址:和田地区和田市迎宾路160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9楼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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