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系统维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系统维护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5,200.00
最高限价(元):125,200
采购需求:
类型:服务类
采购品目、金额和数量:
品目1:财务资产一体化运维,金额:12.52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需求说明:投标品目报价不得超过单个品目限价。
品目1:财务资产一体化运维
项目背景
随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固定资产管理形式多种多样,构成也越来越复杂,因此对资产管理系统要求也越来越高。与此相对应的是财政部门对资产动态监管要求越来越高,要掌握单位资产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加强审批管理,并定期要求上报资产相关报表。
辽宁省检察院系统单位,全部使用用友软件检务保障内网系统,日常资产管理操作全部在此系统中进行管理。为了实现相关工作人员,在检务保障系统中,对资产进行操作,内网资产系统同步进行更新,实现工作人员一次操作,两个系统同时变更,避免重复工作。
与此同时,为配合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财政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开发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以及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落实实施。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建设全流程化资产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报表、资产统计查询等与实际业务流程一致的管理功能。
配合落实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满足财政部资产三期工作要求;完成资产补提折旧,实现折旧信息按要求顺畅上报财务部门。
实现与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从单位系统中将资产新增、资产变动、资产处置等各类业务的数据上报,实现从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管理系统中同步事项审批结果的批复,实现与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统计报表数据同步,避免重复录入,消除冗余工作量。
系统功能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卡片新增、变动同步 | 获取中间库新增、变动卡片信息,内网资产系统自动生成、修改满足条件的资产卡片。 |
处置数据推送 | 内网资产系统进行处置申报、执行,资产处置状态推送中间库。 |
折旧数据同步 | 获取中间库折旧表折旧信息,内网资产系统卡片根据获取信息生成折旧数据。 |
与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系统无缝对接 | 内网资产系统与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系统无缝对接,需把内网资产系统数据,全部同步到财政系统进行年报工作。 |
内网资产系统参数更新 | 内网资产系统需要与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系统参数一致,同步更新。 |
资产卡片新增、变动
资产系统通过中间库形式,获取在检务保障系统中新增、变动资产卡片信息,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系统的管理规则生成资产卡片和变动业务单据。
资产新增时,按照财政部门国标分类自动按六大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等)进行资产分类。
资产处置申报
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因为损坏、损毁、到达其规定使用年限,或经过科学鉴定已经无法使用的时候,需要进行资产处置。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置换、报废报损、出售(出让转让)。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单位自身有一定的自行处置的额度,在其处置额度内的资产可自行处置后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超过其处置额度的资产需填写资产处置申报表,提交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处置申报单关键信息包括:申报单位、批准文号、处置原因、处置方式、处置资产卡片编号、资产代码、资产名称、规格、处置资产数量、账面金额、资产评估价值、批准时间、附件(可添加资产处置申报说明辅助电子文档)等,其中处置资产需从本单位资产卡片库中进行选择。当主管或财政部门审批结束后,可以处置申报单上直观的审批结果,对于驳回的处置申报申请,可以通过重新填报功能快速重新修改、填报。
资产处置申报的关键信息项包括:处置日期、处置收益、处置原因、处置形式、批准文号(文件)及处置资产相关信息等。
资产系统处置申报提交后,更新中间库资产卡片申报状态。
资产处置执行
资产处置申报审批后,单位需对处置资产进行资产减少核销处理。系统提供针对资产报损报废、转让、出售、无偿转让、对外捐赠、调剂、置换处置业务的资产处置执行功能。
资产系统处置资产执行后,更新中间库资产卡片核销处理状态。
折旧管理
资产系统获取中间库折旧表折旧信息,卡片根据获取信息生成折旧数据。主要包括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月折旧额、累计折旧等信息。
与上级资产系统无缝对接
与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从内网系统中将资产新增、资产变动、资产处置等各类业务的数据上报,实现与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同步事项审批和审批结果导出,实现与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数据同步,满足资产年报数据要求,进行资产年报编报工作。
内网资产系统参数更新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系统调整内容,同步调整内网资产系统参数,保证与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系统参数一致。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实现资产新增、折旧数据同步,满足辽宁省资产年报编报要求。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J2EE开发平台
本项目涉及全部信息系统均需基于J2EE平台开发设计,主体代码采用Java编程语言和服务器端Java技术(如EJBs、Servlet、JSP、JNDI、JDBC和RMI等)开发。
J2EE平台是目前为企业级应用提供分布式、高可靠、先进的解决方案。Java作为基于Web的软件业公共标准,其独立于操作系统,独立于服务器的“跨平台特性”,其“一次编写,到处运行”是最适合运行于互联网应用系统的开发语言,其完整的编程能力和丰富的中间件资源,可开发具有复杂业务逻辑的大型应用系统。
面向对象的组件技术
面向对象的组件技术是一种完全独立于硬件和操作系统的开发环境,着重于开发构成应用程序“业务对象”的可重复使用的组件,利用这些组件顺利地建立分布式应用程序。
应用平台模块间相对独立,接口清晰,内部的业务流程升级和改造与其它模块无关,所有模块基于组件如EJB、Web Services开发,可插拔,并为将来学校二次开发提供开发API。
基于物理的三层结构
应用系统平台的开发及运行结构要基于后台数据库的三层架构,即Web应用服务器、中间件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任何应用服务器需要访问数据库服务都需要通过中间件应用服务器,并且根据需要可以把Web应用服务器、中间件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部署在不同的VLAN里,以加强系统安全性。
系统协同要求
具备良好的协同工作能力,实现系统内部各项业务审批,及与外部其他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去除不必要的手工传递批件等操作,实现跨业务系统的数据流转。
系统安全
安全性满足认证授权、信息保密、数据完整性、防抵赖性、审计、数据的可回溯性等。既要充分考虑信息资源的共享,更要注意信息资源的保护和隔离,应分别针对不同的应用和不同的网络通信环境,采取不同的措施,包括系统安全机制、数据存取的权限控制等。
提供全面的软硬件结合的系统安全策略,包括系统完善的用户及权限管理,配合多种数据备份策略以保证数据的安全,及用户身份认证策略以防非法用户入侵等。具有完备的、涉及管理各环节的各类用户及群体的角色定义、授权与操作审计功能,支持按照任意选择的字段的内容进行灵活功能授权,具有详细的数据操作日志及数据跟踪管理能力,日志内容包括IP地址、修改时间、修改前后内容(支持同一条所有修改记录追溯的功能)、操作人、操作模块等。
提供可靠的数据自动、远程备份和快捷易用的手工备份功能。说明全部数据备份间隔和恢复时间,并给出能达到这些要求的硬件参数建议。提供成熟完备的故障恢复手段,提供数据容灾建设方案,确保系统的稳定性。
系统性能
系统建设需要配置性能优异的主流服务器,有保证的网络带宽,主流服务器需要配备Windows系统操作系统,及Oracle数据库。在上述条件要求下系统需要达到如下性能要求:
对于一般业务处理操作,系统响应时间应在1-2秒以内;对于查询、报表处理,系统响应时间应在5秒以内。对于数据量大的查询操作要求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
数据更新、恢复,年度数据上报,接收响应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分钟。
数据汇总、上报表生成、数据审核、数据表转Excel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分钟。
系统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大量并行操作的情况,系统在应对数据量最大峰值时就充分认识到系统处理性能的降低,根据业务需要规定在系统处理量达到日常处理量5倍的情况下,系统响应时间下降幅度不超过50%。
支持集群部署,可支撑500用户在线,50用户并发使用。
操作界面
用户界面美观大方,直观高效。操作流程清晰简洁,易用度、灵活度高,给用户提供良好的操作体验。支持图形化的、灵活的工作流程、环节及流向自定义;基于模块化、组件化的思想实现,实现流程化界面、向导式操作和个性化风格,支持操作流程和界面风格的自定义,能够准确反映每一项资产管理工作的流程、顺序、步骤,方便使用人员轻松掌握相应系统功能、快速完成相应管理工作。
系统先进性
系统设计既要采用超前思维,先进技术和系统工程方法,又要注意思维的合理性,技术的可行性,方法的正确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流程简单、高效、易操作,质量与效率兼得,体现先进的技术和资产管理理念,而且具有发展潜力,能保证未来若干年内占主导地位。系统的主体使用周期在管理和业务流程没有较大的变化下至少达到5年以上,能够通过对软件的重新配置、改进,满足学校长期发展的新需求。
系统可靠性
系统保证365*7*24小时不间断工作。
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无单点故障。
系统具有动态负载均衡处理能力,保证用户享受最快的操作。
单台主机系统出现故障时不得影响用户使用。
系统应有容错能力,软件故障不应引起各类严重的系统重启动。
系统应有防护功能。
系统可扩展性
系统应有良好的横向和纵向扩展能力。
系统具有灵活性、可伸缩性,保证功能模块随系统结构和业务流程发展变化灵活组合和扩充,可迅速灵活扩展新业务。
系统的各模块既可分布式运行,也可集中式运行。各模块负载能力及整体负载能力应可平滑扩展,新功能模块的增加应不影响现有模块的运行。
按我单位数据标准,提供对应的数据接口,并配合我单位做好数据集成工作。
系统能适应我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要求。如常规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优化,部门及人员调整等引起的资产信息变更。
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应从系统结构、技术措施、模块功能、系统管理、厂商支持及维护能力等方面着手,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无故障运行。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时间本年度,地点沈阳。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期1年。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满足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同步到辽宁省财政厅资产系统,进行本年度年资产年报编报工作。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在服务期内,需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现场等方式对客户本身提出的或者客户委托其他指定系统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详细的咨询解答服务。必要是可以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年度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00,600.00
最高限价(元):500,600
采购需求:
类型:服务类
采购品目、金额和数量:
品目1:检务保障信息系统运维,金额:50.06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需求说明:投标品目报价不得超过单个品目限价。
品目1:检务保障信息系统运维 项目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1.1. 基本信息
1.1.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检务保障信息系统运维
1.1.2. 需方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1.3. 项目总体目标
本项目将对“辽宁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进行年度运维服务,主要包括服务期内检务保障信息系统的日常驻场运维服务。
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实施方案》为指导,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工作,按最高检实施要求,服务年度内,保质保量完成检务保障信息系统财务信息门户、财务管理系统、网上报销、财务报表等业务模块运维服务工作。
1.1.4. 服务地点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2. 项目背景
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05年起筹划“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内容涵盖检察业务类应用系统、检察办公类应用系统、检务保障类应用系统、队伍管理类应用系统和信息共享类应用系统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其中,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是“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检务保障现代化、加强检务保障管理的重要支撑。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构建以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装备建设和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新格局,努力形成科学、完备、高效的检务保障体系。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检察机关检务保障能力与水平进行深入探索、充分调研、实践论证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公开采购,完成了“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的采购工作,并积极进行设计和研发,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2016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四十次检察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实施方案》,为全国检察机关进行检务保障信息系统的推广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导。
2018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财务报表模块在全国全面部署应用,实现了县、市、省及最高检四级检察机关财务报表系统全面贯通,报表数据实时传送。
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要求,对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满足了各级检察机关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实际。
2. 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50.06万元。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本年12月31日。
4. 服务需求
4.1. 运维服务涉及的系统模块
(一)财务信息门户系统
财务信息门户系统支持信息发布与共享服务,统一集成、部署和管理已经建设的检察保障信息系统各子系统。各个检察院均通过财务信息门户办理财务各项业务,有关通知、通告、文件下载等业务。同时财务信息门户展示领导关注的、业务经办的、待审批的、已办理查询等内容。功能要求包括基本信息、布局管理、页面定制、内容管理等。
(二)账务处理系统
实现日常财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的录入、审核、记账及账务查询,达到完整的财务核算的要求及基本的财务辅助控制目标,并实现各种财务报告的查询,满足财务部门基本财务管理的需要。功能要求包括期初数据处理、基础设置、日常核算处理、期末处理、账证输出、会计核算对账等。
(三)财务报表系统
实现财务报表模板及任务定制、财务报表填报、财务报表数据上报汇总等。
(四)网上报销系统
财务报销系统实现报销业务的信息化处理,可在线完成报销申请、预算控制、审批、稽核,实现与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和银行在线支付系统互通,按照审批流程分别完成省级预算资金和非省资金的支付,并自动在核算系统中生成记账凭证,规范报销流程、严控费用支出,提高处理效率。功能需求包括初始设置、报销申请、借款管理、报销审批、报销支付、报销查询、费用统计等。
(五)资产管理
提供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核算真正的有机结合,涵盖所有类别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以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为重点,对资产需求申请、采购、验收、领用、运行、维修、变更、调拨、盘点、报废、处置、账务等进行全过程管理。自动接收采购模块推送信息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卡片数据定期同步至财政部门资产管理系统。
(六)检察机关财务报表管理模块
2018年12月上线的检察机关财务报表管理模块,实现了全国四级检察机关财务报表线上填报实时传输数据的目标。上级检察院可以对所属的下级检察院报表进行汇总、查询、分析、上报等。
(七)系统接口要求
保证资产模块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系统相关业务的互联互通。
(八)预算指标管理
完成财政年初预算的录入和使用过程中的变更,以满足单位对预算的新增、细化和控制。各单位按预算管理要求细化分解后,录入细化指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预算进行调整,包括预算的调增、调减。对网上报销和账务管理系统的支出进行预警和控制。
(九)办公用品管理
实现办公用品的库存管理、领用管理管控、库存查询、领用情况统计,与报销系统结合,达到从采购入库、支付货款、领用出库全过程管理。提供了出入库分类汇总表、领用情况统计多种报表以供查询。
(十)薪资管理
实现快速、准确和高效的对工资的编制、发放进行管理。由单位自定义工资项目、工资类别,工资excel导入,银行代发文件格式。大大提高了工资的发放流程,减轻了工资编制人员的工作量,提供更加准确的工资数据。
(十一)检务保障系统其它模块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装备管理系统、涉案物品管理系统、影像管理系统、项目库管理系统、审计标准数据输出系统、系统。
4.2. 运行维护服务内容需求
运行维护服务主要包括服务台支持、现场支持、系统功能配置、系统维护、数据库备份、系统运行监控、应急故障处理、定期巡检、值班及紧急服务、辅助运维管理、系统补丁及完善、系统优化升级等。
4.2.1. 服务台支持
通过建立运维服务台,提供热线、电子邮件、远程支持等服务模式,对各用户在系统应用过程中遇到的操作问题进行解答。
4.2.2. 现场支持
为了保障系统正常的使用,对于服务台热线与远程无法直接解决的系统问题或故障,派遣现场运维工程师前往用户现场支持。
4.2.3. 系统功能配置
配合省检察院检务系统管理员,对软件业务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实施。
4.2.4. 系统维护
根据省检察院运维服务要求,运维工程师完成不定期系统重启、系统初始化、不定期信息发布涉及的相关工作。
4.2.5. 数据库维护及备份
按照省检查院运维的要求,对检务保障数据库定期巡检维护(运行状态监控和预警、日志检查、性能分析、一致性检查、垃圾数据处理、清理日志等)、节假日开关系统、故障处理、调整优化,数据库要求每月、每日进行数据信息和配置信息备份。
4.2.6. 系统运行监控
对系统服务的运行过程进行监控,实时掌握系统运行的健康状况,发现并调整系统监控中发现的一些不合理参数等。
4.2.7. 应急故障处理
系统应急响应包括:采取紧急措施,恢复业务到正常服务状态;调查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避免同类安全事件再次发生;提供数字证据。
4.2.8. 定期巡检
每月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工作,预防出现如宕机、数据丢失等严重影响业务正常进行的故障。
4.2.9. 值班及紧急服务
保障系统不间断运行,运维团队提供电子邮箱及手机联系方式,7*24小时在线响应紧急问题及突发性系统故障,在法定假期和特殊业务时期,安排专人晚上及节假日值班。
4.2.10. 辅助运维服务管理
建立运维服务项目管理体制、流程、制度,使其很好的在省本级系统运维服务过程中实施;提供系统运维汇报和统计分析、系统运行维护文档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等。
4.2.11. 系统补丁及完善
提供日常系统补丁升级及完善。
4.2.12. 系统优化升级
包含但不限于对运维期内检务系统业务需求调整的实现,对现有系统性能优化,系统的易用性改造等。
4.2.13. 运维服务时限
中标人需严格按照服务承诺,满足以下运维服务响应时间:
每年提供12个月工作日内5x8小时驻场技术服务。在维护期内,负责提供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咨询解答服务,对系统问题提供5x8小时响应服务。对于用户提出的相关问题,将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运维服务故障时限按照服务级别协议(SLA)进行衡量。
事件分类可按照级别进行划分,以业务作为主线分为一级事件、二级事件、三级事件、四级事件,具体划分规则如下:
事件级别 | 定 义 |
一级事件 | 系统功能中止或关键性故障导致系统不可用 |
二级事件 | 系统性能严重降低,但系统认可正常运行 |
三级事件 | 系统出现直接影响服务、导致性能或服务部分退化的故障 |
四级事件 | 系统运行仅受到有限的影响或未受到直接影响 |
各级事件响应指标:
事件级别 | 服务响应时间 | 服务承诺时间 | 解决时间 |
一级事件 | 10分钟 | 5X8小时电话和远程支持,2小时内到达现场 | 2小时内排除故障 |
二级事件 | 20分钟 | 5X8小时电话和远程支持,2小时内到达现场 | 4小时内排除故障 |
三级事件 | 30分钟 | 5X8小时电话和远程支持,6小时内到达现场 | 24小时内排除故障 |
四级事件 | 30分钟 | 5X8小时电话和远程支持 | 48小时内排除故障 |
响应时间:指中标方接收用户提交的事件至中标方服务顾问处理并明确责任人的时长。
5. 其他服务要求
5.1. 管理要求
5.1.1. 服务人员
中标人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驻场运维服务,中标人团队成员不得少于2人。项目经理应具备3年或以上经验。
5.1.2. 文档管理要求
中标人根据服务考评要求,提供各类服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记录、服务完成情况等),服务总结报告。
5.1.3. 质量保证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投标人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
5.2其他要求
5.2.1培训要求
根据招标人要求对用户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培训和业务操作培训
5.2.2服务响应要求
1.用户的服务响应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系统出现故障时,投标人7×24小时服务响应,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障后最晚4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做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5.2.3监理要求
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
5.2.4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及提供运维服务的过程中,获悉的一切信息需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严禁自行使用和向他人传播,严禁在外部网络进行传递、存储, 泄漏、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平台所有信息。
6.验收标准
项目服务期满后,中标人需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省检查院组织对服务工作进行有关考评和项目验收确认,并将考评结果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服务考评要求,提供各类服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记录、服务完成情况等),服务总结报告,相关经用户签字确认的各类服务报告,均作为项目考评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年度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93,000.00
最高限价(元):393,000
采购需求:
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类型:服务类
采购品目、金额和数量:
品目1:检察专线网数据中心服务器、存储设备运维,金额:11.68万元,数量:1,硬件运维服务;
品目2:互联网集群系统运维,金额:2.67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3:集群网站监测及运维保障服务项目,金额:24.95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需求说明:投标品目报价不得超过单个品目限价。
品目1:检察专线网数据中心服务器、存储设备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基础支撑平台主存储、近线双活存储、本地备份存储(虚拟带库)、远端容灾存储、本地存储光纤交换机、远端容灾存储光纤交换机、X86PC服务器10台、相关存储备份软件、容灾设备运维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高检信办发1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1)按照使用单位提供的运维服务设备清单,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包括排查故障原因、更换故障备件、设备巡检等;
2)在沈阳市内需拥有技术熟练的售后维护队伍,确保快速、高效的本地化服务;
3)采用上门服务的方式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使用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内,系统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7*24小时;如果本运维服务项目包含的设备发生故障,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从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系统恢复正常,所需时间不大于12小时;如果发生的故障在6小时无法排除,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备机或备件,需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否则使用单位有权自行联系其他维护商,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服务期内应提供每月1次的现场设备巡检,并于巡检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巡检报告。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技术人员技能要求
1)技术人员需从事本行业工作不少于10年,并从事Dell服务器和Netapp存储技术服务3年以上;
2)对于核心存储设备,技术服务团队需安排专职工程师针对本运维服务包含的设备提供专业服务,并安排专职项目经理对运维服务流程、人员及备机、备件进行统一的管理;
4、备机备件要求
1)在本地有备件库,可提供与本运维服务包含的设备相关的备件种类及数量;
2)在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备机、备件均为设备原厂商全新备件。
品目2:互联网集群系统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我省检察机关互联网站集群托管在发改委政府外网机房,目前我省大部份检察机关互联网站已经加入该站群,本运维工作是对40余家检察机关互联网站进行运维。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互联网集群系统1、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需要包括门户网站的版本升级、内容更新、数据维护、运行维护等服务。2、没有这些日常服务,可能会导致互联网站集群升级更新不及时、暴露于黑客攻击之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
服务提供商须安排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现场驻场工作,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为核心,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提供5(日)×12(小时)(7:30-19:30)的驻场服务。同时,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下辖的中院、基层院提供5(日)×12(小时)(7:30-19:30)的应急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和远程服务。
综合咨询服务。服务提供商应具备足够的二线支持人员、专家队伍,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咨询服务,二线支持人员不能由现场驻场服务人员担任。专家队伍应该具有针对网络、信息安全、主机系统、数据库等方面经验丰富的资深工程师,和针对检察院核心业务熟知精通的业务专家,随时为驻场人员提供资深技术支持。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品目3:集群网站监测及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提供切实可行的网络安全服务,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省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及检察工作网实施安全运维;对全省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群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的相关部门,作为网络安全整改的有力依据之一。
项目运维目标
1.为全省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群网络安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良好的网络环境。
2.为省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及检察工作网建设与管理提供网络安全保障。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门户网站群检测服务:
(1)定期(每月一次)对全省检察机关互联网网站群及门户网站,进行网络安全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改善建议内容。
(2)在特定的时期,根据用户需求对指定网站额外进行上述安全检测。
(3)对全省检察机关互联网网站群及门户网站做日常安全监测,如有异常及时报警,并协助解决安全问题。
2.电子政务外网及检察工作网安全服务:
(1)根据实际安全需求,对省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及检察工作网内各类安全设备进行规划、配置实施和策略部署等。整理、更新安全设备信息及网络结构图,适时调整安全策略部署和优化设备配置等服务。
(2)对网内安全设备的日常运行进行定期巡检,保障安全设备的稳定、有效运行。
(3)对网内安全设备的日志、日常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校验,及时发现网内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做出应对方案。
(4)实时解决网内出现的安全事故,配合查处网内的安全事件,保障网络安全。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指派1名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提供1年5*8小时驻场服务,驻场工程师应具有CISP资格证书或同等能力水平。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年度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684,200.00
最高限价(元):684,200
采购需求:
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类型:服务类
采购品目、金额和数量:
品目1:楼宇智能系统及容灾机房基础环境运维,金额:26.70万元,数量:1,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品目2:应用支撑平台运维,金额:20.86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3:办公系统运维,金额:16.69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4:智慧警务平台运维,金额:4.17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需求说明:投标品目报价不得超过单个品目限价。
品目1:楼宇智能系统及容灾机房基础环境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楼宇智能化系统运维工作:包括楼宇智能、建筑设备监控、智能照明控制、数字多媒体发布、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计算机网络、电子会议、一卡通、机房、UPS配电、防雷接地、音像处理、文字处理、安防监控、公共广播、综合布线、综合管路、办案工作区等18个子系统的运维保障工作。
2、容灾机房基础环境运维:
(1)空调:4次保养及巡检、滤网更换、2次室外机深度清洗,1次加湿罐更换等。空调主机设备保修,备件备件更换。
(2)UPS:春、秋两次充放电巡检、机头设备备件维保(不含电池)。
(3)监控及门禁:监控及门禁系统巡检及故障设备备件更换。
(4)环境监控系统:环境及监控系统巡检及故障设备备件更换。
(5)消防:消防设备例行检测,设备备件维保。
(6)配电系统:配电系统设备巡检及故障设备备件更换。
品目2:应用支撑平台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用支撑平台是管理各项应用系统和应用系统的运行支撑环境,是实现用户管理和控制、工作流管理、信息交换的公共服务基础平台。应用支撑平台作为系统软件的运行环境,提供基础公共功能,支持信息交换、协同工作。作为应用管理和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统一的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电子检务工程工作参考文件汇编》
《关于做好电子检务工程基础环境准备工作的通知》(高检技[2017]42号)********-印发
《全国检察机关应用支撑平台基础运行环境建设指导方案》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为了保障应用支撑平台的稳定运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由于应用支撑平台是所有业务系统的底层系统,需要对应用支撑平台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以保证本系统及其他应用系统的稳定运行。
2.定期对应用支撑平台的应用软件进行排查,以保证平台服务可以正常提供服务。
3.每日对应用支撑平台的硬件资源进行巡查,保证服务器硬件无报警,使用正常,避免因资源不足,导致平台宕机。
4.定期对接入应用支撑平台的系统进行统计,确保应用支撑平台对各系统的支撑能力能够满足需要。
5.与高检运维服务团队保持联系,定期反馈省院平台与高检平台的连接情况及相关日志,保证平台与高检平台的正常联通。
6.定期对应用支撑平台的数据进行统计核对,确保对高检平台传输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确保工作日5*8小时人员驻场,节假日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品目3:办公系统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通过购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公系统应用软件驻场服务,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随时处理用户使用方面的问题,确保系统在全省各级检察院可靠、稳定运行,确保各级检察院工作正常开展。
运行维护范围:运行维护范围为辽宁省检察机关办公系统内的功能,涵盖公文处理、文件传阅、通知公告、会议中心、归档管理、工作日志、督查督办、个人助理主要功能模块的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运行维护内容包括:保障辽宁省检察机关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处理及解答用户在使用办公系统时遇到的系统问题,数据库和中间件定期巡检维护、BUG修复、组织机构和用户变更信息维护、应用技术支持服务、业务数据管理服务、系统使用培训、软件文档更新完善、突发事件管理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电子检务工程工作参考文件汇编》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1、负责办公系统第一时间的问题咨询解答、故障诊断、远程处理配合服务,承担办公系统的服务
器端、用户端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甲方指派的其他有关工作。
2、供应商组织内应该具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和业务专家,包括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库、中间
件等,并可以随时为驻场人员提供资深技术支持。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1、5*8现场支持7*24电话支持,要求运维人员接到办公系统纠正错误数据类请求,解决时间不允
许超过2小时,发生应用系统软件故障时,中断时间不允许超过6小时。
2、驻场运维人员按时向甲方交付各种维护文档和记录,包括日常维护记录、BUG记录、培训和技
术支持记录、服务月报、服务季报、服务年报以及定期工作总结。
3、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国庆、春节、元旦等),国家或检察院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突发安
全事件期间等特殊时期,如果甲方有具体需要,供应商应安排人员进行驻地值守或为特殊任务加班。
4、供应商组织内应有固定的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公开、公示客户投诉方式和流程,设定专人接收、处理来自我院的服务投诉,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的调查。
5、为方便用户在电话或网络不畅通时能够及时与运维人员取得联系,要建立专门的微信沟通平台,通过互联网电脑或手机进行沟通,更便捷地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成交方须按照要求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甲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认真遵守我院对运维公司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守我院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驻场运维人员需与我院签订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3、对在该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我院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该项目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我院的机密信息。
4、任何情况下,不将我院的保密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因该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检察院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我院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本人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品目4:智慧警务平台运维 采购需求说明:
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软件运维,包括软件模块、软件数据,单位应用配置和软件服务等。
1、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运维服务,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随时处理用户使用方面的问题,确保系统在全省各级检察院可靠、稳定运行,确保各级检察院工作正常开展。
2、运行维护范围:运行维护范围为辽宁省全省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内的功能,涵盖队伍管理、用警管理、警衔管理、警用装备管理、法律法规库、法律文书送达、内勤管理、办案工作区管理、证件管理、缠闹访人员管理、主要业务数据展示、任务提醒等主要功能模块的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3、运行维护内容包括:保障辽宁省全省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处理及解答用户在使用智慧警务平台时遇到的系统问题,数据库和中间件定期巡检维护、BUG修复、组织机构和用户变更信息维护、应用技术支持服务、业务数据管理服务、系统使用培训、软件文档更新完善、突发事件管理、更正使用者在使用软件中的各类错误填写等。
注:采购需求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软件运维,包括软件模块、软件数据,单位应用配置和软件服务,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随时处理用户使用方面的问题,确保系统在全省各级检察院可靠、稳定运行,确保各级检察院工作正常开展。软件运维服务器一年。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完善辽宁省全省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运维体系,通过系统基础环境、硬件设备、软件模块的日常运维保障,实现对人员和安全事件的动态处理,提升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能力,编制《运维管理制度与规范》,促进因为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体系化。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软件及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运维范围、运维内容、预防性维护、纠正性维护和运维报告等:
运行维护范围:
运行维护范围为辽宁省全省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内的功能,涵盖队伍管理、用警管理、警衔管理、警用装备管理、法律法规库、法律文书送达、内勤管理、办案工作区管理、证件管理、缠闹访人员管理、主要业务数据展示、任务提醒等主要功能模块的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运行维护内容包括:
保障辽宁省全省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处理及解答用户在使用智慧警务平台时遇到的系统问题,数据库和中间件定期巡检维护、BUG修复、组织机构和用户变更信息维护、应用技术支持服务、业务数据管理服务、系统使用培训、软件文档更新完善、突发事件管理、更正使用者在使用软件中的各类错误填写等。
3、预防性维护
(1)、日常巡检:各软件应用服务、数据库、各类中间件等运行状态检查等,巡检最低频率为每天一次。
(2)、软件及其服务的资源授权管理:运维范围内软件及应用数据的跨平台跨系统调用、跨系统账户申请等。
4、纠正性维护
(1)、软件及其服务的错误修正:对软件及应用存在的BUG进行修正。
(2)、软件系统的功能性更新:针对软件系统提供不高于原有功能5%的功能性修改与更新。
(3)、应急响应:对业务系统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要求对问题在30分钟以内响应,并根据问题等级,在指定时间之内解决。
(4)、用户咨询、用户管理、业务数据维护、系统操作等服务的支持。
5、运维报告
提交各软件应用运维、运行报告提交各软件应用的运维、运行的周报、月报及半年度报告,包括预防性维护各项内容报告、纠正性维护各项内容报告。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全省检察机关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软件运维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运维地点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软件运维服务服务标准、效率:
1、服务内容及效率
(1)、日常维护:安排专人负责对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管理和维护以及工作终端的管理和维护,通过对系统运行日志的分析提前发现并排除可能发生的潜在故障。
(2)、其他时间及夜间服务:其他时间及在非工作时间设置有专人7*24小时接听移动电话热线,用于解决内部服务请求和技术问题。
(3)、故障响应服务:服务期内提供7x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具体包括:维护期内提供电话、QQ、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的咨询和支持服务。主要系统出现故障时,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6小时内解决一级故障,12小时内解决二级故障,24小时内解决三级故障,48小时内解决四级故障。
(4)、临时保障服务:当遇到重大活动需要提供临时保障服务时,维护团队须在需要保障服务的前一天进驻现场,并对所有设备进行临时性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以做到万无一失。
(5)、月度检查:每月对各系统进行检查,进行安全系统、防病毒系统检查,进行漏洞扫描,并对检查中存在的故障及安全隐患进行处理。每月第一周向用户单位提交上月的《月度巡检报告》。
(6)、季度检查:每季度对各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提交完整的安全状况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安全漏洞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建议》。
2、故障事件等级划分:
(1)、一级故障事件:现有的网络或系统停机,或遭到严重攻击行为或安全事件,对信息系统的业务运作有重大影响。
(2)、二级故障事件:现有网络或系统的操作性能严重降级,或由于网络性能失常或安全事件严重影响信息系统用户业务运作。
(3)、三级故障事件:网络或系统的操作性能受损,安全事件(例如病毒在小范围内发作),但大部分业务运作仍可正常工作。
(4)、四级故障事件:在网络、服务器、存储、安全设备功能、安装或配置方面需要调整或优化。本级故障事件对信息系统的业务运作几乎无影响,或影响很小。
依据重要性和紧急性原则,一级故障和二级故障处理过程中,要及时考虑替代恢复方案,最大限度的保护好数据,并迅速将问题向相关上级进行反应,一方面须快速判断问题和收集事故信息。为保障业务平台的正常运行,除对突发故障的应急支持外,要充分保障日常对业务系统软硬件的应急灾备恢复预案,并通过定期的演练加强应对突发事故的意识和流程。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针对全省检察机关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软件运维服务考核由具体使用部门核定,以最终签署“辽宁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为准:
1、考核比例为优100%
(1)、报告完备率:98%以上;
(2)、问题响应及时性: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响应,比例95%以上;
(3)、问题解决及时性: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响应,比例95%以上;
(4)、问题解决的有效性:解决问题有效,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率95%以上。
2、考核比例为优良90%
(1)、报告完备率:93%以上;
(2)、问题响应及时性:基本按照要求及时响应,比例90%以上;
(3)、问题解决及时性:基本按照要求及时响应,比例90%以上;
(4)、问题解决的有效性:解决问题有效,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率90%以上,
3、考核比例为良75%
(1)、报告完备率:88%以上:
(2)、问题响应及时性: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响应,比例80%以上;
(3)、问题解决及时性: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响应,比例80%以上;
(4)、问题解决的有效性:解决问题有效,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率80%以上
4、考核比例为中60%
(1)、报告完备率:80%以上;
(2)、问题响应及时性:尚能按照要求及时响应,比例70%以上;
(3)、问题解决及时性:尚能按照要求及时响应,比例70%以上;
(4)、问题解决的有效性:能够解决问题,效率较低,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率70%以上,
5、考核比例为差0%
(1)、报告完备率:不足80%;
(2)、问题响应及时性:不能按照要求及时响应,比例70%以下;
(3)、问题解决及时性:不能按照要求及时响应,比例70%以下;
(4)、问题解决的有效性:解决问题低效,问题解决率在70%以下;
以上考核由全省检察机关智慧警务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实际使用部门予以核定。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货物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遵信招标文件的要求,应达到或优于招标要求,并提供详细说明,投标文件必须如实进行实质性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于招标文件已提供以及未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情况均须进行完整的阐述和说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有被拒绝的可能,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
中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中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年度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41,100.00
最高限价(元):241,100
采购需求:
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类型:服务类
采购品目、金额和数量:
品目1:网络安全及涉密终端设备运维,金额:24.11万元,数量:1,硬件运维服务。
采购需求说明:投标品目报价不得超过单个品目限价。
品目1:网络安全及涉密终端设备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网络安全设备运维
检察专线网、政府内网、政府外网安全及网络设备(含一年维保)运维范围:
两台天融信TopGate300防火墙(TG-354-UTM-C)。
两台天融信应用流量管理系统(TF-3714)。
两台天融信病毒网关系统(TopFilter8000)防病毒特征库1年升级费。
检察专线网内RIIL可视化运维管理平台检测原厂维护服务。
2、涉密终端设备运维
包括检察专线内网542台计算机终端、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和各种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日常维护。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高检信办发1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1、运维内容:通过网络安全设备定期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网络中存在的前期网络故障,在故障扩大化之前及时进行防治。当网络出现异常或发生重要安全事件后,通过及时、专业、高效的安全服务,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网络应用。使用专业监测、扫描软件对网络进行扫描,捕获网络数据包信息(包括:协议、地址、端口),并对数据包进行分析。
在运维服务中,采用不同的安全服务,定期对网络环境、业务系统及硬件设备进行分析、检测、改进,以达到网络安全运行的目的,并及时、有效的解决客户相关问题。
2、运维内容:
(1)、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和各种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日常维护维修服务主要为各部门终端电脑的操作系统故障诊断和排除,处理由于使用不当或是病毒所造成的系统瘫痪,通过定期在服务器上更新高危漏洞补丁和病毒库程序,实现终端所涉及到的操作系统能自动更新补丁和病毒库文件,保障终端运行环境的安全和稳定。对于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在出现故障时与生产厂商的维修部门联系上门维修或送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
(2)、正版化检查工作,对所有电脑办公软件进行正版化安装与统计,发现盗版办公软件及时更正。
(3)、涉密数据恢复保障运维服务(包含1年20次逻辑6次开盘的数据恢复服务);涉密电磁介质数据恢复(PC电脑硬盘、服务器磁盘、存储磁盘等);涉密数据合规提取及转移;涉密电子芯片数据恢复(U盘、存储卡等);涉密视频监控系统数据恢复(NVR存储硬盘、硬盘录像机存储硬盘等);手机涉密机APP数据提取服务(微信、QQ等)。
(4)、保障工作,各处室组织各项涉密会议及培训会议网络环境部署及业务保障工作。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确保工作日5*8小时人员驻场,节假日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对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
(1)供方须按照要求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甲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对运维公司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驻场运维人员需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签订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3)对在该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该项目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
(4)任何情况下,不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因该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检察院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本人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6)如发生失泄密事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2.对运维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
(1)报价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均应为报价供应商组织正式员工,并接受过报价供应商安全保密培训、服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没有犯罪或重大失误记录。
(2)报价供应商须根据甲方对运维服务岗位的实际需要设定运维服务岗位,选派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驻场服务人员。
(3)对项目经理的特殊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不少于5年的运维服务工作经验和不少于3年的运维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拟驻场服务人员的名单、简历以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名单中须清晰说明服务人员在该项目中的岗位职责、能力级别、技术能力及工作经验等信息。
(5)在服务合同存续期间,供方不能擅自更换或撤离服务人员。如有人员调整,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同意,调整过来的人员需具备同等的服务能力。
(6)报价供应商拟派的服务支持人员不能少于3人。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年度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668,400.00
最高限价(元):668,400
采购需求:
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类型:服务类
采购品目、金额和数量:
品目1:应用系统及硬件设备运维,金额:22.36万元,数量:1,硬件运维服务;
品目2:检察专线网数据中心小型机、网络安全设备、楼层交换机、杀毒软件升级、非涉密PC终端运维,金额:20.28万元,数量:1,硬件运维服务;
品目3:办案区双录运维,金额:9.18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4:数字档案室运维,金额:3.34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5:两微一端运维,金额:11.68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需求说明:投标品目报价不得超过单个品目限价。
品目1:应用系统及硬件设备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目前,省检察院现有应用系统共包括:检察专线网网站系统维护管理、检察专线网360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维护管理、察专线网电子邮件系统维护管理、检察专线网视频点播系统维护管理、案卡统计备份系统、网管软件、域名服务器dns、网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系统、电子图书馆、3套考试系统、政工统计、控申条线系统、锐捷运行监控系统、ftp服务器、瑞星控制中心等15个应用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包括:SQLserver(2000&2005&2008)数据库管理系统、MySQL数据库管理系统、Oracle数据库管理系统;操作系统包括:windows2003&2008操作系统、linux操作系统、AIX等操作系统;硬件设备包括:23台PC服务器、1套H3C存储设备、3台小型机。这些应用系统承载了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及条线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较多,其硬件运行支撑设备多数已过保质期,且硬件损坏无备件更换。所以急需对应用系统及其硬件运行设备进行运行维护。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高检信办发1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运维内容:
(1)每天对所有服务器及相关存储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做好记录。
(2)每月对所有服务器内应用数据进行备份。
(3)每月对所有服务器性能进行优化,保证最佳的运行状态。
(4)对于发现有故障的设备,及时通知甲方,快速找出故障原因进行故障处理。
(5)配合应用厂家进行系统联调。
(6)对有故障的设备及时更换备品备件,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确保工作日5*8小时人员驻场,节假日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对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
(1)供方须按照要求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甲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对运维公司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驻场运维人员需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签订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3)对在该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该项目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
(4)任何情况下,不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因该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检察院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本人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6)如发生失泄密事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2、对运维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
(1)报价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均应为报价供应商组织正式员工,并接受过报价供应商安全保密培训、服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没有犯罪或重大失误记录。
(2)报价供应商须根据甲方对运维服务岗位的实际需要设定运维服务岗位,选派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驻场服务人员。
(3)对项目经理的特殊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不少于5年的运维服务工作经验和不少于3年的运维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拟驻场服务人员的名单、简历以及认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名单中须清晰说明服务人员在该项目中的岗位职责、能力级别、技术能力及工作经验等信息。
(5)在服务合同存续期间,供方不能擅自更换或撤离服务人员。如有人员调整,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同意,调整过来的人员需具备同等的服务能力。
(6)报价供应商拟派的服务支持人员不能少于2人。
品目2:检察专线网数据中心小型机、网络安全设备、楼层交换机、杀毒软件升级、非涉密PC终端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基础支撑平台小型机3台、防火墙1台、入侵检测设备1台、数据库审计设备1套、安全审计设备1套、负载均衡设备2台、核心交换机1台、交换机5台、数据库软件1套、数据库同步软件1套、全文检索软件1套运维服务。
2、包括党政外网、党政内网网络运维(包括网络接入控制、地址绑定、域分组等调整配置,网络终端墙点、网线修复等),以及非涉密计算机终端、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和各种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日常维护。
a、楼层交换机:各楼层竖井29台检察专线网接入华为交换机。各楼层竖井5台党政内网路由、交换设备。各楼层竖井31台党政外网接入华为交换机。
b、防病毒软件病毒库1年升级服务。
c、党政内网:路由、交换设备5台,终端10台;党政外网:路由、交换设备12台,终端280台;信息点维护:党政内外网非涉密网络故障点的维护300个。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高检信办发1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1、数据中心小型机、网络安全设备运维服务要求
a)按照使用单位提供的运维服务设备清单,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包括排查故障原因、更换故障备件、设备巡检等;
b)在沈阳市内需拥有技术熟练的售后维护队伍,确保快速、高效的本地化服务;
c)采用上门服务的方式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使用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数据中心小型机、网络安全设备备机备件要求
d)在本地有备件库,可提供与本运维服务包含的设备相关的备件种类及数量;
e)在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备机、备件均为设备原厂商全新备件;
服务期内如发现中标人提供备件非原厂备件或者非新备件,使用单位有权提出异议,并在中标人无法证明所提供备件为原厂全新备件的情况下,使用单位有权终止运维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楼层交换机
各楼层竖井29台检察专线网接入华为交换机。
各楼层竖井5台党政内网路由、交换设备。
各楼层竖井31台党政外网接入华为交换机。
运维内容:
网络设备维护
通过网络设备定期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网络中存在的前期网络故障,在故障扩大化之前及时进行防治。网络设备包括:二层交换机、核心交换机等系统相关设备。当网络出现异常或发生重要安全事件后,通过及时、专业、高效的安全服务,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网络应用。使用专业监测、扫描软件对网络进行扫描,捕获网络数据包信息(包括:协议、地址、端口),并对数据包进行分析。包括党政外网、党政内网网络运维(包括网络接入控制、地址绑定、域分组等调整配置,网络终端墙点、网线修复等),以及计算机终端、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和各种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日常维护。
4、防病毒软件病毒库1年升级服务。
检察专线网360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维护管理(含550个点杀毒软件续保)。
5、电脑终端及外设故障维护范围包括:
非涉密计算机:DELL/LENOVO党政内网、党政外网、中间机(无网络)共290台
信息点维护:党政内外网非涉密网络故障点的维护300个。
运维内容: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和各种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日常维护维修服务主要为各部门终端电脑的操作系统故障诊断和排除,处理由于使用不当或是病毒所造成的系统瘫痪,通过定期在服务器上更新高危漏洞补丁和病毒库程序,实现终端所涉及到的操作系统能自动更新补丁和病毒库文件,保障终端运行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对于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在出现故障时与生产厂商的维修部门联系上门维修或送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
正版化检查工作,对所有电脑办公软件进行正版化安装与统计,发现盗版办公软件及时更正。
6.保障工作
各处室组织各项会议及培训会议网络环境部署及业务保障工作。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内,系统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7*24小时;如果本运维服务项目包含的设备发生故障,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从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系统恢复正常,所需时间不大于12小时;如果发生的故障在6小时无法排除,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备机或备件,需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否则使用单位有权自行联系其他维护商,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服务期内应提供每月1次的现场设备巡检,并于巡检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巡检报告。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品目3:办案区双录运维 一、项目说明
本次项目服务为负责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区系统设备及软件系统的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主要包括办案区系统的硬件运维(服务器维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维护、网络设备维护、存储维护),软件运维(应用软件、操作软件)基础环境运维(机房设备、音频视频设备),网络运维(二级三级网络顺畅),监控系统运维等。
二、运维服务责任和义务
根据每个系统的实际情况决定例行保养和检修次数。例行检查周期为1个月。运维公司应在每月的 15 日前完成例行检查(包括办案区机房设备、同录设备、前端设备、供电线路、数据传输线路,检查设备供电及备用电源状态,室内前端设备除尘等),处理软件、系统出现的一般问题(如检查线缆状态,对线缆接头进行紧固),提交检查报告(提供例行检查的设备名称、位置、检查时间、设备状态等详细记录),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维修内容的建议。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他部门以及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事宜。
三、基本要求
派专人驻场维护,服务期限:1年。
运维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系统新设备改进安装和旧设备迁移。
损坏设备的采购安装,线缆及一般性耗材更换。
建立并完善保障制度,操作规范、业务流程、审批制度、日志记录、使用手册以及半年工作报告,全年工作报告等相关文档。
硬件维护:服务器维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维护、网络设备维护、存储维护。
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操作软件维护。
四、服务需求
序号 | 项目 | 工作范围及内容 |
1 | 驻场工程师 | 1人 |
2 | 服务期限 | 1年 |
3 | 服务地点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
4 | 同步录音录像主机包含软体升级及配件更换 | 包含易损件(光驱、电源、主板风扇等备 件更换)。 固化软体升级(新增功能或屏蔽BUG等)。 |
3 | 审讯室审讯系统视频配件更换。 | 审讯室高清摄像机(24个)、高清动点摄像 机(12个)镜头维护,高清视频转换器更换,高清视频矩阵易损配件更换,电源适配器的更换。 |
4 | 报警及音频系统配 件维护及配件更换 | 报警平台(三色灯、报警器)易损件更换、语音指挥系统(指挥电话、受令电话、指挥麦克、受令耳机、呼叫主机等)易损件更换。 |
5 | 控制室中控指挥及大屏幕显示系统维护及配件更换 | 中控系统(VGA矩阵、混合矩阵、中控主机、 大屏幕拼接屏、中控Pad)维护及配件更换。 |
6 | 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维护及配件更换 | 门禁控制卡、读卡器、电子锁、门禁卡等硬件,硬盘录像机(含监控硬盘)的维护保养及配件更换。 |
7 | 季度定期巡检 | 组织售后部主管及其他售后工程师对办案区各个系统进行大巡检。 |
五、维护服务项目条款
根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制订本服务条款。服务运维公司按照本条款规定的服务项目、内容和要求提供技术维护服务。
技术服务程序
(一)定期检测维护。运维公司每月一次对服务单位的设备、网络和系统进行全面检测。
(二)故障检测维护。服务单位的设备、网络和系统出现故障,通过电子联系单或书面联系单的方式进行报障,运维公司技术人员接到报障后对故障进行检测抢修。
(三)应急事件处理。运维公司成立应急事件小组负责指导其技术人员的技术维护工作并进行应急事件处理。运维公司在服务现场的技术人员不能处理的紧急事件,应当立即上报小组处理。
(四)技术维护反馈。运维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维护时,必须将检测、维护的结果反馈给服务单位,由服务单位对技术维护结果进行检验并签名确认。
(五)建立维护档案。运维公司技术维护后,必须建立维护档案,内容包括:
1.设备的名称、型号、配置、使用年限、使用人员;
2.设备使用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
3.设备的网络配置信息;
4.设备的维护记录;
服务响应等级
维护服务分为四个等级:
1.一级紧急故障。指设备严重损坏,或网络运行状态危急不能正常工作;
2.二级严重故障。指设备部分损坏,或网络出现故障仍能运行,但功能严重削弱;
3.三级限制性故障。一般设备故障,如电脑异常等;
4.四级日常检修。指日常一般性的检测保养。
技术维护工具
(一)维护工具箱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事故解决时间,运维公司必须为每个技术人员配备专门工具箱(包括硬件、软件、网络上维护用的常用工具)。
相关运维服务主要设备统计
设备列表
名称 | 数量 | 保修 |
核心交换机 | 一套 | 过保 |
接入交换机 | 共计约4台 | 过保 |
同步录像主机 | 12台 | 过保 |
摄像机 | 约70台 | 过保 |
液晶拼接显示系统 | 1套 | 过保 |
UPS电源 | 含电池 | 过保 |
音频处理系统 | 3台 | 过保 |
高清混合矩阵 | 一套 | 过保 |
视频会议终端 | 一套 | 过保 |
办案区管理设备 | 一套 | 过保 |
接访系统设备 | 一套 | 过保 |
报警系统设备 | 12套 | 过保 |
品目4:数字档案室运维 采购需求说明:
运维依据: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要求,数字化成果需细化至文件级管理,以实现精确查找,方便利用。同时,要符合相关保密规定,利用过程中,仅提供所需文书,防止案件其他材料失泄密。
运维内容:
对本年归档的诉讼档案进行精细化加工,分解至文件级,并对全年产生的文书、诉讼、音像等各门类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检测维护。对现有档案管理系统及数据库内部结构进行升级和维护,与检察档案工作新标准新要求相适应。
绩效目标:
按照高检院档案数字化要求,将诉讼档案分解至文件级,对各门类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检测维护,保障各门类档案符合电子档案归档要求,切实提供高效利用。
绩效指标:
每年对新产生的1500余卷诉讼档案进行精细化分解加工至文件级(约5万余条),并对约1500件文书档案及音像等门类档案进行数字化成果检测维护。
品目5:两微一端运维 采购需求说明:
乙方向甲方外派2名编辑,负责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相关内容的编辑、更新和维护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如需增加或变更工作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认并经双方盖章生效。
二名派驻人员基本要求:
身体健康,大学本科毕业,新闻、中文、广告、设计、法律等相关专业;
熟悉新媒体运营,有至少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遵守检察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9、外派编辑属于乙方员工,其工作情况由甲方提出考核意见,经双方协商,认为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编辑由乙方负责更换。人员具体责任工作如下:
(1)微信公众号
每周三篇及以上更新。
(2)微博
每周十条及以上更新。
(3)今日头条账号
每周三次及以上更新。
(4)门户网站
每周更新不低于三次,对甲方门户网站版块内容即时更新。根据甲方要求和提供内容,对东城区检察院门户网站基层建设栏目内容更新。
(5)图片处理
普通图片处理
(6)H5制作
图文H5制作
(7)两微一端后台功能调整
菜单栏调整、开白名单、网络安全环境布控等。
(8)工作月报
每月5日前汇总上一个月新媒体运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呈报甲方。配合甲方制作各类工作报表。
(9)网民留言回应
收集网民在后台的留言、建议等,汇总成书面材料,每周一报。
(10)网络舆情收集与应对
出现涉检网络舆情时,及时收集网络舆情动态,确保甲方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决策。协助甲方处理涉检舆情。
(11)院里工作安排执行
按时按量完成院里领导安排的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年度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1,188,200.00
最高限价(元):1,188,200
采购需求:
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类型:服务类
采购品目、金额和数量:
品目1: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金额:41.30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2:大数据平台运维,金额:16.69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3:省检察院网上考评系统运维,金额:5.93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4:办案系统新增模块运维,金额:18.69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5:省检察院法律知识资源平台运维,金额:16.27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6: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间件、数据库、数据交换平台运维,金额:11.68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品目7:省检察院互联网站系统运维,金额:8.26万元,数量:1,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需求说明:投标品目报价不得超过单个品目限价。
品目1: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运维工作包含:辽宁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开发的涵盖侦查监督、公诉、死刑复核检察、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铁路运输检察、检察委员会办事工作、人民监督工作、检察技术和案件管理等业务的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另外包含其它周边扩展模块:执检模块、未检模块、检委会模块、信访模块、自侦模块、归档模块、统一业务数据库中间库、案件信息公开功能、文书屏蔽功能、全文检索功能、电子卷宗系统、科技强检评查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与其相关的网络、安全、保密等管理工作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高检信办发1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对运维服务工作的要求
(1)供方须安排6名服务人员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提供现场运维服务,下辖市院、区县院,提供24小时的应急响应及技术支持服务。要求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接到日常应用操作支持类请求后,省院响应时间不允许超过30分钟,纠正错误数据类请求,解决时间不允许超过8小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辽宁省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在发生应用系统故障时,中断时间不允许超过8小时,数据中心硬件故障和应用软件严重bug问题除外。
(2)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国庆、春节、元旦等),国家或检察院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突发安全事件期间等特殊时期,如果甲方有具体需要,供方应安排人员进行驻地值守或为特殊任务加班。
(3)工作汇报机制。供方人员安排项目经理一人,负责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之间的日常沟通、协调,按时向甲方交付维护文档和记录,包括日常巡检及维护记录、BUG记录、培训和技术支持记录、服务周报、服务月报、服务季报、服务年报以及定期工作总结。
(4)运维服务内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运维工作包含:辽宁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开发的涵盖侦查监督、公诉、死刑复核检察、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铁路运输检察、检察委员会办事工作、人民监督工作、检察技术和案件管理等业务的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另外包含其它周边扩展模块:执检模块、未检模块、检委会模块、信访模块、自侦模块、归档模块、统一业务数据库中间库、案件信息公开功能、文书屏蔽功能、全文检索功能、电子卷宗系统、科技强检评查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与其相关的网络、安全、保密等管理工作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运维服务内容包括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安装调试服务,全省检察机关使用培训服务,软件日常维护服务,全省检察机关应用技术支持服务,业务需求管理服务,业务数据管理服务,业务软件的升级服务,数据库系统运维服务,应用服务期系统运维服务、硬件平台运维服务以及相关的例行操作、评估优化和协助个性化需求管理等服务内容。
(5)服务方式。针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为现场驻地运维;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下辖市检院、县院根据运维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
(6)应急服务。供方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并向甲方提交应急演练报告。
(7)供方应基于ISO*****或ITIL的IT运维服务理念,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建立运维服务管理体系、设计服务流程、制定服务规范并及时对服务进行改进。
(8)供方组织内应该具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和业务专家,包括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并可以随时为驻场人员提供资深技术支持。
(9)供方组织内应有固定的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公开、公示客户投诉方式和流程,设定专人接收、处理来自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服务投诉,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的调查。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确保工作日5*8小时4名人员驻场,节假日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对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
(1)供方须按照要求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甲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对运维公司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驻场运维人员需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签订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3)对在该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该项目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
(4)任何情况下,不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因该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检察院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本人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6)如发生失泄密事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2.对运维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
(1)报价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均应为报价供应商组织正式员工,并接受过报价供应商安全保密培训、服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没有犯罪或重大失误记录。
(2)报价供应商须根据甲方对运维服务岗位的实际需要设定运维服务岗位,选派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驻场服务人员。
(3)对项目经理的特殊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不少于5年的运维服务工作经验和不少于3年的运维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4)在服务合同存续期间,供方不能擅自更换或撤离服务人员。如有人员调整,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同意,调整过来的人员需具备同等的服务能力。
(5)报价供应商拟派的服务支持人员不能少于4人。
品目2:大数据平台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是面向检察办案数据的分析决策辅助平台。平台能够实现将核心办案系统的各项关键数据进行综合展现,支持从多个维度进行监测与管理。为用户提供一个集数据分析、辅助决策等多功能一体的智能平台。检察大数据决策支持平台通过智能技术,汇总检察机关的各类业务数据,包括侦监、公诉、控申、民行等;通过对数据的清洗、转换、集中存储,形成标准化的检察业务数据中心。通过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进一步的数据建模、数据挖掘等,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核心数据展示、指标库、专项分析、业务监督等功能。同时,提供人员管理模块,针对干警个人进行档案管理、业绩考核、理论研究成果管理等,辅助检察院内部进行队伍管理和建设。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高检信办发1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为了保障省检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稳定运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定期巡检
对六台服务器及相关网络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包括数据库、中间件、Bi平台的运行情况。对系统产生的相关日志进行分析,对异常情况以报告形式提交至信息部门。
2.软件升级服务
在维护服务期内,进行产品版本更新。
3.软件补丁提供
确认产品的需求及问题后,对系统进行补丁升级工作。
4.系统故障处理
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对系统故障进行处理,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5.热线支持服务
针对全省检察院进行热线支持服务,为全省检察院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对下级检察院提供后台服务保障,包括系统培训,权限配置,定制需求等。
6.现场技术服务
针对省院客户,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事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7.培训服务
根据使用情况,针对重点模块如“制作报告”开展定期培训,使用户能能够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要求:一年期5*8*365人员驻场服务。全年的现场和第一时间的问题咨询、故障诊断、远程处理配合服务。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品目3:省检察院网上考评系统运维 采购需求说明: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品目1、省检察院网上考评系统运维:为辽宁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所使用的网上考评系统提供运维服务,主要包括考评指标项目的增加或修改、考评汇总得分项目的修改、考评结果统计与考评工作的后台维护、考评绩效数据的备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高检信办发1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品目1、省检察院网上考评系统运维:对运维服务工作的要求
(1)供方须安排1名服务人员驻场工作,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信息机房为核心,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提供5*8小时现场运维服务,下辖市院、区县院,提供24小时的应急响应及技术支持服务。要求网上考评系统接到日常应用操作支持类请求后,省院响应时间不允许超过30分钟,纠正错误数据类请求,解决时间不允许超过8小时;网上考评系统是辽宁省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在发生应用系统故障时,中断时间不允许超过8小时,数据中心硬件故障和应用软件严重bug问题除外。
(2)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国庆、春节、元旦等),国家或检察院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突发安全事件期间等特殊时期,如果甲方有具体需要,供方应安排人员进行驻地值守或为特殊任务加班。
(3)工作汇报机制。供方人员安排项目经理一人,负责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之间的日常沟通、协调,按时向甲方交付维护文档和记录,包括日常巡检及维护记录、BUG记录、培训和技术支持记录、服务周报、服务月报、服务季报、服务年报以及定期工作总结。
(4)运维服务内容。为辽宁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所使用的网上考评系统提供运维服务,主要包括考评指标项目的增加或修改、考评汇总得分项目的修改、考评结果统计与考评工作的后台维护、考评绩效数据的备份,与其相关的网络、安全、保密等管理工作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运维服务内容包括网上考评系统的安装调试服务,全省检察机关使用培训服务,软件日常维护服务,全省检察机关应用技术支持服务,业务需求管理服务,业务数据管理服务,业务软件的升级服务,数据库系统运维服务,应用服务期系统运维服务、硬件平台运维服务以及相关的例行操作、评估优化和协助个性化需求管理等服务内容。
(5)服务方式。针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为现场驻地运维;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下辖市检院、县院根据运维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
(6)应急服务。供方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并向甲方提交应急演练报告。
(7)供方应基于ISO*****或ITIL的IT运维服务理念,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建立运维服务管理体系、设计服务流程、制定服务规范并及时对服务进行改进。
(8)供方组织内应该具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和业务专家,包括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并可以随时为驻场人员提供资深技术支持。
(9)供方组织内应有固定的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公开、公示客户投诉方式和流程,设定专人接收、处理来自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服务投诉,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的调查。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确保工作日5*8小时人员驻场,节假日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对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
(1)供方须按照要求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甲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对运维公司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驻场运维人员需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签订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3)对在该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该项目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
(4)任何情况下,不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因该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检察院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本人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6)如发生失泄密事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2.对运维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
(1)报价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均应为报价供应商组织正式员工,并接受过报价供应商安全保密培训、服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没有犯罪或重大失误记录。
(2)报价供应商须根据甲方对运维服务岗位的实际需要设定运维服务岗位,选派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驻场服务人员。
(3)对项目经理的特殊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不少于5年的运维服务工作经验和不少于3年的运维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4)在服务合同存续期间,供方不能擅自更换或撤离服务人员。如有人员调整,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同意,调整过来的人员需具备同等的服务能力。
(5)报价供应商拟派的服务支持人员不能少于2人。
品目4:办案系统新增模块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即我省办案系统)新增执检模块、未检模块、检委会模块、案件信息公开功能、全文检索功能、减刑假释系统、科技强检评查系统运维。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高检信办发1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1、项目背景情况:随着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我省铺开应用5年,又增加了许多业务需求,开发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需求对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且开发了相关周边系统相配合,对于案件办理、案件监督、案件存储、案件公开、案件共享、案件查询、案件分析、案件讨论、案件决策等工作做了功能升级,同时也增加了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监狱执行等相关办案模块。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保障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我省顺利运行。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实现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运行过程中7*24小时业务不断、数据不丢、服务不停。
4、项目风险与不确定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一旦停止服务将造成全省检察机关无法办理案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
服务提供商须安排不少于4名服务人员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现场驻场工作,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为核心,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提供5(日)×12(小时)(7:30-19:30)的驻场服务。同时,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下辖的中院、基层院提供5(日)×12(小时)(7:30-19:30)的应急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和远程服务。
综合咨询服务。服务提供商应具备足够的二线支持人员、专家队伍,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咨询服务,二线支持人员不能由现场驻场服务人员担任。专家队伍应该具有针对网络、信息安全、主机系统、数据库等方面经验丰富的资深工程师,和针对检察院核心业务熟知精通的业务专家,随时为驻场人员提供资深技术支持。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品目5:省检察院法律知识资源平台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省检察院法律知识资源平台运维:提供法律知识资源平台系统运维服务;数量需包含1套系统的升级及维护;功能需满足对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学期刊、专题参考等模块的维护及内容升级。负责辽宁省内检察机关法律知识资源系统的升级、配置、操作培训、解答操作疑问、运行状态的定期检查、系统的定期优化、故障排除、配合省院做好运维工作。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高检信办发1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提供法律知识资源平台系统运维服务;数量需包含1套系统的升级及维护;功能需满足对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学期刊、专题参考等模块的维护及内容升级。
负责辽宁省内检察机关法律知识资源系统的升级、配置、操作培训、解答操作疑问、运行状态的定期检查、系统的定期优化、故障排除、配合省院做好运维工作。
A、日常维护内容:
7*8小时在线或电话支持,解答用户在日常办理业务过程的操作技术咨询;
建立服务专线,处理用户的疑难解答及投诉,并将接洽问题形成日志记录,以供查询统计;
解决因数据错误引起的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的故障问题;
每季度系统运行情况的巡检:定期法律知识资源平台的使用情况;定期法律知识资源平台的各接口使用情况;
对各相关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B、业务数据维护服务
提供如下业务数据维护服务:
法律法规数据库实现每天互联网生成数据更新包,每月邮寄更新光盘,每季度上门更新,巡查服务。
司法案例数据库实现每天互联网生成数据更新包,每月邮寄更新光盘,每季度上门更新,巡查服务。
法学期刊数据库实现每天互联网生成数据更新包,每月邮寄更新光盘,每季度上门更新,巡查服务。
专题参考数据库实现每天互联网生成数据更新包,每月邮寄更新光盘,每季度上门更新,巡查服务。
解决因数据错误引起的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的故障问题;
保证业务相关数据的安全。使各业务系统正常工作;
C、业务指导和培训服务
在服务期内,提供以下业务指导服务:
在系统升级前提供统一的培训服务,包括日常操作和系统维护内容,并提供不少于2天的培训服务;
通过电话、网络、传真、邮件及现场指导等方式提供日常业务指导服务,解答在日常办理业务过程的操作技术咨询,帮解决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普通操作故障。
D、定期巡检服务
系统健康巡检是主动式服务,是系统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提供每年不少于四次的定期巡检服务。巡检服务内容;
检查系统日志;
检查系统修补软件和维护版本;
系统备份及恢复测试;
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系统软件及系统软件补丁盘等的安装维护服务;
为业主方的系统提供安装服务,并负责调试直至安全运行。
(2)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提供法律知识资源平台系统运维服务需满足系统的日常的升级,保障系统运行的数据安全,提供外网在线获取更新包的支持,每月支持更新包的更新数据邮寄。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供应商需要提供满足采购方行业局域网内标准及项目实施标准和规范的服务。
(4)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要根据招标参数,提供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项目服务。
(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文件售后服务要求满足项目服务并保障售后服务需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确保工作日5*8小时人员驻场,节假日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对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
(1)供方须按照要求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甲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对运维公司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驻场运维人员需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签订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3)对在该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该项目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
(4)任何情况下,不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因该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检察院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本人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6)如发生失泄密事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2.对运维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
(1)报价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均应为报价供应商组织正式员工,并接受过报价供应商安全保密培训、服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没有犯罪或重大失误记录。
(2)报价供应商须根据甲方对运维服务岗位的实际需要设定运维服务岗位,选派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驻场服务人员。
(3)对项目经理的特殊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不少于5年的运维服务工作经验和不少于3年的运维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4)在服务合同存续期间,供方不能擅自更换或撤离服务人员。如有人员调整,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同意,调整过来的人员需具备同等的服务能力。
(5)报价供应商拟派的服务支持人员不能少于2人。
品目6: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间件、数据库、数据交换平台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各应用系统的应用服务器(IIS、tomcat等)、中间件(weblogic、websphere、tomcat等)、数据库(ORACLE)、数据交换平台(OGG)等运维。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高检信办发1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间件、数据库、数据交换平台运维1、项目背景情况:随着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我省铺开应用5年,又增加了许多业务需求,开发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需求对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且开发了相关周边系统相配合,对于案件办理、案件监督、案件存储、案件公开、案件共享、案件查询、案件分析、案件讨论、案件决策等工作做了功能升级,同时也增加了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监狱执行等相关办案模块。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保障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我省顺利运行。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实现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运行过程中7*24小时业务不断、数据不丢、服务不停。4、项目风险与不确定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一旦停止服务将造成全省检察机关无法办理案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
服务提供商须安排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现场驻场工作,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为核心,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提供5(日)×12(小时)(7:30-19:30)的驻场服务。同时,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下辖的中院、基层院提供5(日)×12(小时)(7:30-19:30)的应急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和远程服务。
综合咨询服务。服务提供商应具备足够的二线支持人员、专家队伍,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咨询服务,二线支持人员不能由现场驻场服务人员担任。专家队伍应该具有针对网络、信息安全、主机系统、数据库等方面经验丰富的资深工程师,和针对检察院核心业务熟知精通的业务专家,随时为驻场人员提供资深技术支持。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品目7:省检察院互联网站系统运维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我省检察机关互联网站集群托管在发改委政府外网机房,目前我省大部份检察机关互联网站已经加入该站群,本运维工作是对80余家检察机关互联网站进行运维。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际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的意见》(高检办字[2014]109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
1.针对集群网站提供服务期内的版本升级、内容更新、数据维护、运行维护等。
2.针对门户网站系统及其设备提供每月定期现场巡检维护服务,包括门户网站系统运行情况,日志记录,数据安全检查等,对于出现故障或BUG的应用系统进行诊断,排查出现故障的原因,进行内容更新,按用户需求解决故障。
3.提供安全运维风险预判服务,每月随现场巡检进行。针对每阶段国内外的网络安全事件、其他地区遇到的风险攻击进行现有系统预判,及时将最新的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应急措施进行预填补。
4.针对网站系统所搭载服务器进行定期扫描(每月一次),每月更新漏洞库,对其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升级、维护、应急响应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照用户安全要求提供升级服务、安全漏洞修复等服务。
5.对服务器的巡检还包括硬件检查及故障预警服务,提供产品硬件设备的每月一次的巡检服务,对可能出现故障的部件及时预警,协助用户更换损坏部件(备件由用户方提供)。
6.提供重大事件保障支撑服务。例如人代会、全省大会以及其他社会公知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会议。对重要会议或重要事件提供专人驻场支撑服务,保障网站集群及网站集群所在设备的安全平稳运行。网站集群测试及巡检等服务由每月一次提升为每日2次。
7.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运维及安全服务,专人对接用户方负责人。
8.提供对网站后台操作的培训服务。工程师每次培训前另外准备当时段网络安全全球关注、新鲜案例等。并且在培训的同时分享网站案例,并对网络安全内容以及阶段性网络安全全球关注点进行分享。
9.服务期限:一年期7*24*365服务。全年的现场和第一时间的问题咨询、故障诊断、远程处理配合服务。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运维服务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运维服务根据相关标准、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年12月31日,确保工作日5*8小时人员驻场,节假日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对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
(1)供方须按照要求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甲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对运维公司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驻场运维人员需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签订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3)对在该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该项目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
(4)任何情况下,不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机密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因该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检察院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本人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6)如发生失泄密事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2.对运维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
(1)报价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均应为报价供应商组织正式员工,并接受过报价供应商安全保密培训、服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没有犯罪或重大失误记录。
(2)报价供应商须根据甲方对运维服务岗位的实际需要设定运维服务岗位,选派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驻场服务人员。
(3)对项目经理的特殊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不少于5年的运维服务工作经验和不少于3年的运维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4)在服务合同存续期间,供方不能擅自更换或撤离服务人员。如有人员调整,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同意,调整过来的人员需具备同等的服务能力。
(5)报价供应商拟派的服务支持人员不能少于2人。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年度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2时00分至2022年10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2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光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 崇山东路46号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明廉支行
账户名称: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倩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