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都市锦江区“华都美林湾”项目物业邀请招标公告
【成都】成都市锦江区“华都美林湾”项目物业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华都美林湾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决定委托成都惠畅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华都美林湾”项目物业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招标人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白桦林路29号。
(2)项目占地面积:约107,229.22㎡;项目建筑面积:约477.528.55㎡(其中:住宅约391,315.93㎡,商业约3,831.47㎡,幼儿园约2452.50㎡,农贸市场约7,609.40㎡)。
(3)地下车库业主产权车位507个,机械车位1431个,地面临停车位116个。
(4)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白桦林路29号,东至喜树街、南至白桦林路、西至锦江大道、北至成龙路。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公司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内注册、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具备10年以上同行业持续经营时间,且在成都市范围内正在服务的楼盘项目不少于6个。
(二)投标公司应当保护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其员工具备较强的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近三年内未出现过殴打业主的恶性群体违法案件。
(三)投标公司应当保护业主信息和隐私,其公司员工近三年内没有因泄露业主信息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投标公司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的信用评价B级及以上;
(五)投标公司无重大违规或违法管理行为,近三年内未被物业主管部门在全成都市范围内通报批评,近两年内未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3次以上。
(六)报名参加的投标公司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本物业服务项目整体不得转包给第三方经营管理或由第三方挂靠经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分成:
1、电梯住宅:1.50元/㎡·月;
2、商业用房:3.00 元/㎡·月
3、机动车车辆管理服务费:机械车位60.00辆/月、平面车位40.00辆/月。
4、收费形式:包干制。
5、公共收益管理及分成:公共总收益的70%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大会账户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可分配不高于总收益的30%,作为管理成本费用(含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物料成本、税费、电费等),以季度为结算周期,季度结束后次月15日前完成结算和付款。
6、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四、本次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已详细提供本次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版本,中标单位均不得作出任何修改,请各投标物业服务企业,仔细阅读每项合同条款,如投标物业服务企业不能完全响应其中的合同条款,招标人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投标的一切权益。
五、中标候选人确定:
1、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法评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2、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与现任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请业主大会进
行表决。
3、上述两家物业服务企业如均未通过表决,将提交综合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
及第三名中标候选人至业主大会再次进行表决。
4、如果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续聘表决中通过表决,未按照本次公示确定
的合同版本进行签订合同,不认可合同内容,15 日内无法进行合同签署,将视为主动
放弃续聘,不再参加下一轮的选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将提交选聘综合排名第一名
和第二名的物业服务企业至业主大会再次进行表决。
5、如果综合排名第一名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表决,未按照本次公示确定的合同版
本进行签订合同,拒不认可合同内容,15 日内无法进行合同签署,视为主动放弃一切
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将提交综合排名的第二名与第三名的物业服务企业至业主大
会再次进行表决。
6、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 4 年,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请收到邀请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单位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2、经办人介绍信、身份证。
3、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评价B级及以上(网上查验,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截图复印件并附加具体分值)。
4、提供成都市范围内正在服务的6个物业服务合同(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5、投标资格要求中(二)、(三)、(五)、(六)项承诺书。(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承诺书原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2022年9月28日~2022年9月30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中标与否均不退),该笔资金归锦江区华都美林湾业主大会所有。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云顶山路501号。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金 额:人民币******.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交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交款或其他公司代付款。付款单据须注明:“华都美林湾物业服务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锦江区华都美林湾业主大会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龙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40 220 950 910 014 2127
交款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5日17:00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按照上述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交款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规定时限内指定收款银行账号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人收到款项后,投标人如果需要,招标人可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参与投标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毁约的。
十、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进入前三名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进入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将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投标地点:锦江区白桦林路29号栀子街社区居委会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上午10 时00 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锦江区白桦林路29号栀子街社区居委会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 2022年10月15日前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五、 代理机构:成都惠畅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磊
联系电话:181*****717
招标人:华都美林湾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人:成都惠畅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9月27日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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