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法宣基地展览招标公告
卫健委法宣基地展览招标公告
根据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我委拟于2022年11月份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省法宣基地)举办“安徽省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主题展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如少于3家投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主题展览
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省法宣基地)
3、项目单位: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4、项目简介:为了进一步发挥省法宣基地普法优势,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根据我委年度工作安排,拟举办安徽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主题展览,进一步宣传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立法背景、条文释义等,展示我委近年来结合卫生健康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为助力法治安徽、健康安徽建设取得的成绩。
5、项目预算: 5万元左右
6、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二、招标内容
(一)主要内容
在图文、制景、实物展品等基础上,充分运用新媒体、多媒体等多种手段,展示省卫健委在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执法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及取得工作成绩。
(二)板块设计
以上招标的内容含相关展示素材的征集、设计、制作、布展等,其中,可利用室内室外展览展区面积不少于1300平方米。
室外展示区主要由桁架画面和宣传板进行整体展示。
室内展示区主要由资料台、主题展示墙及投影播放区组成;展墙总搭建面积不少于100平米。展厅内资料台为木结构展台,用于现场发放宣传品;展厅内主题展示墙由木质结构展板、软膜灯箱画面及立体泡沫字组成,辅助以部分发光线条,增加立体感;主要通过文字加图片的方式对《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展示,整体展示区域使用图片不少于100幅。
投影大屏展示面积不少于9平米,播放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小知识。
三、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媒体宣传能力;
(3)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四、投标要求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递交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商名称,须密封且盖骑缝章。
五、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22年9月26日10时至2022年10月1日10时。
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价要求
供应商根据上述工作内容分别报投标总价、设计费报价和布展费。投标报价须包含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及所需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资料费、技术服务及完成本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
七、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八、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411室
联系人:宋勰,电话:0551—********
附:安徽省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主题展览评审标准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9月26日
《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主题展览
设计布展一体化评审标准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 资信分 (90 分) | 总体 设计方案 | 一、总体设计方案(8分) 切合活动主题,设计理念先进,符合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要求,有利于项目实施。 1.方案完全满足需求得8分; 2.方案基本满足需求的得5分; 3.方案不满足需求的得3分。 二、展会布局(6分) 方案布局规划合理、功能区划分明确、符合展览目的。 1.完全满足需求得6分; 2.基本满足需求的得4分; 3.不满足需求的得0分。 三、用料环保(6分) 1.环保材料利用充分,搭建物料做到80%以上可循环利用,得6分; 2.较好利用环保材料,搭建物料做到60%以上可循环利用,得4分; 3.勉强使用环保材料,搭建物料做到40%以上可循环利用,得2分; 四、防疫安保(8分) 防疫方案具体、措施得当;整体结构绝对安全,设计施工完全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确保用材消防安全。 1.完全满足需求得8分; 2.基本满足需求的得5分; 3.不太满足需求的得1分。 五、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0-28分 |
施工方案 | 1.施工方案非常完善,操作性很强,时间进度计划、执行能力、安保消防等非常具体,得15分。 2.施工方案较为完善,操作性较强,时间进度计划、执行能力、安保消防等较为具体,得10分。 3.施工方案一般,操作性一般,时间进度计划、执行能力、安保消防等不够具体,得5分。 4.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0-15分 | |
人员配备及资质要求 | 1.团队充足,人员配备合理,设置专门负责人,分工明确,可行性强(6分)。 (1)完全满足需求得6分; (2)基本满足需求的得4分; (3)不满足需求的得0分。 2.资质要求(6分) (1)拥有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证书,得6分; (2)拥有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证书,得4分; (3)拥有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资质证书,得2分; (4)无资质证书,得0分。 | 0-12分 | |
供应商 荣誉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1.供应商承担的展览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或展会组委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3分。 2.供应商承担的展览项目获得地市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或展会组委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 3.本项满分15分。 注: 1. 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荣誉仅计取最高得分,不累计计分。 2.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供应商名称、获奖时间等,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类型等评审要素的,须另提供业主单位或展会组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5.“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 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6.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市、自治州政府部门和冠以地、市、自治州的展会组委会[或协会(学会)]颁发的视为市级,以此类推。 | 0-15分 | |
供应商 业绩 | 2018 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 1.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展会综合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5分。 2.地市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展会综合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 3.本项最多得20分。 注: 1.展会综合服务业绩是指至少同时包含活动策划实施、设计布展等内容的展会服务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2.以上业绩指已完成履约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展会综合服务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展会组委会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4.同一业绩同时符合上述多项要求,不可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标准仅计一次分。 | 0-20分 | |
价格 (1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说明: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2.评分步骤如下:
技术及资信分:根据技术及资信分的细则,磋商小组应对进入复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评审表。
3.磋商小组将合格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分和价格分汇总以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总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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