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0] 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装备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装备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以徐铜经发备【2021】5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装备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237亩,不需新增占地面积,新建标准化厂房约14万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5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装备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施工工程,包含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1)投标人自2019年 9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只须提供合同)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上面积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只须提供合同)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上面积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 “ 诚 信 徐 州 ” [ 网 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 方 信 用 报 告 须在 江 苏 省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管 理 系 统 ( 系 统(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 0516-********)。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4)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1月7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府前路1号 |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层 | 联 系 人:李海 | 联 系 人:刘德星 | 电 话:0516-******** | 电 话:0516-******** | 传 真: / | 传 真:/ |
2022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