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延迟焦化装置加工浮渣项目3S雾化器采购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延迟焦化装置加工浮渣项目3S雾化器采购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2-08-007
本招标项目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延迟焦化装置加工浮渣项目3S雾化器采购,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工程投资项目)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100%,属于依法招标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延迟焦化装置加工浮渣项目3S雾化器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本项目为依法招标项目。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算:220万元(含税)。
总价最高限价:220万元(含税)。
投标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交货期:自商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达现场。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仓库或需方现场。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货物到达合同约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卖方按合同约定派人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按买卖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款进行 3S雾化器 性能考核,凭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考核合格报告单付90%;留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设备到货后24个月或设备运行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质保期满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付清。大庆石化公司财务要求: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标的额为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时,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及包装费)。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到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项目实施地点: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焦化车间。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
联系人:滕国文 ;联系电话:0459-*******;
项目承办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白皓;联系方式:0459-*******。
二、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3S雾化器 | 见《询价书》 | 套 |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分包商)投标。投标方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开标当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无异常。
3.2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开标当日通过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验证。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2022年)内,1套智能雾化(喷雾)系统在延迟焦化装置投入使用的成功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签字版技术协议和发票扫描件、用户加盖公章的性能考核报告或性能测试报告或运行良好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用户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单位固定电话或手机)。提供的技术协议、性能考核报告或性能测试报告或运行良好使用报告等资料必须体现如下内容:所投入使用的智能雾化系统必须有配套的自动控制系统,该控制系统具备自动监控焦炭塔顶温度和压力,自动控制进入焦炭塔的蒸汽和三泥流量。该智能雾化系统成套装置须使用良好、稳定运行至少半年以上,投用期间未出现过影响焦炭塔长周期安全运行和焦炭质量的问题。
上述资料需要能清晰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使用位置、处理能力、稳定运行时间、运行良好等信息,符合业绩要求的为有效业绩。不提供上述资料、提供资料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无法清晰反映出上述信息以及反映出的信息不符合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或不配合考察,将取消中标资格。
3.4财务要求:提供完整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果是2019年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告。
3.5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以往供货的智能雾化(喷雾)系统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未有在同类工况应用中的失败案例,格式参考附件。
3.6 企业信誉: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3.7 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质量问题且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资管理部暂停或取消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27日10:00时至2022年10月08日23:59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贰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必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如未分配至此项目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决投标。)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10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白皓联系方式:0459-6******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7室
项目负责人:刘婷婷 邮政编码: ******
电话:0459-*******电子邮件:mama******@163.com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标签: 延迟焦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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