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及立案审批用房:配电房电气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及立案审批用房:配电房电气工程招标公告




长兴县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配电房电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配电房电气工程,目前已满足施工条件,项目业主为长兴人民法院、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人民法院、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长兴县人民法院立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配电房电气工程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忻湖路南侧
2.3建设规模:地面线路、地下配电房低压配电工程—设备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维保移交等。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250万元。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7月(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被批准的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长兴县供电局供电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财务要求:/
三、业绩要求:/
四、信誉要求:
(1)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五、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六、其他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4)长兴县外的投标人须在浙江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信息与监管系统中,是湖州市长兴县登记的电力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于 2015年3 月23 日8 时00分至2015年3 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4.2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5 年 3 月23 日至2015 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报名地点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4004室。非会员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非会员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的交易席位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非会员请于2015年3 月 23日至2015年3 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起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4004室购买招标文件,并自带U盘拷贝图纸、招标文件电子版。
5.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领取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人民法院、长兴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县闪中街402号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锦绣路8号4005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李法官、 徐工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2015年3 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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