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厂区(李家河镇柚香苑厂房)EPC乡村振兴建设—宣恩县宣南产业园厂区(李家河镇柚香苑厂房项目)招
产业园厂区(李家河镇柚香苑厂房)EPC乡村振兴建设—宣恩县宣南产业园厂区(李家河镇柚香苑厂房项目)招
发布时间:2022-09-27 23: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宣恩县宣南产业园厂区项目(李家河镇柚香苑厂房项目)EPC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2)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千乡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 。招标人为宣恩县千乡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可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李家河镇塘坊安置点 建设规模:新建厂房2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连接厂房道路、园区照明、厂房内普通照明、普通配电、普通给排水工程、厂房专用变压器、污水处理及厂房内“一消”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01 合同估算价:175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及以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 确认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3.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 www.hbcxpt.cn查询)列入“重点监管对象”。④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 [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情形,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承诺书格式自拟)。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异议联系人:蒋先生异议联系方式:0718-*******。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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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7日 | |||||||||||||||||||||||||||||||||||||||||
备注: |
标签: 振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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