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餐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验范围;2、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备案通知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小企业优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餐厨设备购置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4-4849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一批
5、交付地址:巨鹿路485弄1号
6、交付日期:30天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3-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3-2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备案通知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04-03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4-3 14: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漕宝路509号8楼
2、谈判地点:漕宝路509号8楼。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谈判会。提供响应文件三份(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潜在的合格投标人请于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合格投标人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00元人民币的谈判文件工本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谈判文件。购领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3月23日起至2015年3月26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购领谈判文件地点:上海市漕宝路509号新漕河泾大厦8楼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购领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备案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8)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竞谈评审小组决定。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