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屏边县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红河州屏边县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河州屏边县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经云水防汛〔2014〕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屏边县水务局,招标代理单位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屏边县2014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监测系统补充完善、预警系统补充完善、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
2.2招标范围:
红河州屏边县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测系统补充完善、预警系统补充完善、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
2.3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备:(1)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2)具备软件企业认证证书;(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5)具有专业人才队伍,承担过3个以上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包括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6)用于本项目的监测预警平台软件,其县级平台软件必须获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产品等级证书,通过国家级防洪减灾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测评;(7)云南省外企业需持有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4月7日14:30点,地点为: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人民路2号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大厅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屏边县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普全荣
联 系 人:倪兴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秦臻
地址:云南省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14号
联 系 人:郭常兴
电 话:****-*******
传 真:****-*******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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