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管理局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畜牧业管理局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通榆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通榆县畜牧业管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1、招标项目:通榆县畜牧业管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TYZC2015-09

3、项目概况:详见标书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6.1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500万);

6.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类和2类以上);

6.3近三年内在畜牧兽医系统共获成交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有5个或5个以上成交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标时需带合同原件,备查);

6.4具有银行资信证明;

6.5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类和2类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8)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中的成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对投标人要求中的其它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

  8、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30到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9、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5年4月14日 14:00时之前送达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需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

  10、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4月14日14:00时在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请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准时出席,过时不候。

12、交货地点:通榆县畜牧业管理局

1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签合同后付30%,货到付30%,安装检验合格后付35%,保证金5%)

联系地址:通榆县民主东路229号,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李英民 联系电话:151*****541

标书发售联系人:卢奇 联系电话:0436-*******

  邮政编码:137200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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