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生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BOT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环资[2014]326号文批准建设,现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决定以经营性投资方式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区内。
2.1.2建设内容:污水三级处理系统、尾水提升处理、污泥处理及其他辅助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
2.1.3建设规模:日处理2万吨工业污水.
2.1.4 建设投资:约6989万元
2.1.5现状介绍
本工程主要服务于贺州市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自2010年贺州市电子科技生态园获准成立以来,园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迅速,人口增长较快,也加大了区域生活及工业污水量及污染物浓度值,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水体,对周围环境形成了污染。贺州市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作为贺州市的工业区及饮用水源上游区域,加快做好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必行之路;也是保护下游水体环境质量,确保贺州市居民饮水安全的必要措施。建设污水处理厂是控制污染有效手段,也是城镇基础设施重要一环,它的实现与否,直接影响园区各项功能发挥,所以建设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成为当务之急。
2.1.4具体需求
(1)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建设运营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项目公司,在政府的监管下,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文件有关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必须在原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委托具有符合本工程项目资质要求的设计院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以及期满后的正常运营移交等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期内的各项工作。
(2)投标人所建设污水处理厂应保证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要求的污水出水水质标准。
(3)排水口按环评书批复文件必须根据省环保局强制性要求设置安装在线检测仪,并接受贺州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排水口排人水质若超标,项目公司应承担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4)污水处理厂二次污染的控制:
处理厂的大气污染物和污泥处理应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要求进行控制。污泥在经过干化处理后,可运往招标单位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费用及运费由项目公司负责。
(5)厂区建设的所有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
2.1.5 经营期限:30年(包含建设期2年)。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投资人招标。成交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整个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无不良市场行为纪录;
3.3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市政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4近三年内有污水处理厂相关类似的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业绩(类似工程仅限于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厂工程);
3.5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者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月23日至 2015 年 3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综合部: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013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提到的证件或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方可报名。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13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00 时至 09 :3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交易大厅 )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区内
邮 政 编 码: 0774-542899
联 系 人: 刘建英        
电 话: 186*****9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贺江花园江北中路36号
邮 政 编 码: 0774-542899  
联 系 人:余芳
电 话:158*****668

日期: 2015年 3月 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