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2-HCCS-SH944-民法典广场文化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2-HCCS-SH944-民法典广场文化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民法典广场文化建设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8日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1日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评标室
预算金额¥3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
采购单位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小姐0592-*******

项目概况

民法典广场文化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HCCS-SH944

项目名称:民法典广场文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民法典广场文化建设数量:1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建设安装完毕并经提交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要求与资格证明文件:3.1、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磋商,法定代表人即指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3.4、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质:(1)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证书须在有效期内。(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备注: (1)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75*****090*****。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谢小姐 0592-*******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郭小姐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电 话:  0592-*******

 

标签: 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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