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济开发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第二次)采购公告

株洲经济开发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第二次)采购公告

株洲经济开发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7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的株洲经济开发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YLC-*******,委托代理编号:HNJY-********)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株洲经济开发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YLC-*******

委托代理编号:HNJY-********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 包:

包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00

******.00

8500.00

包详情:

包名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

开发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 请各供应商申请人从2022年9月28 日至2022年10月9 日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澄清答疑采用公告发布方式。供应商应自行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3.3 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从2022年9 月28 日至2022年10月9日(北京时间)。

3.4本项目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 日9时00 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00 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铭逸酒店1911号。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电子保函√转账□纸质保函□其他

转账方式:

账户名称:湖南金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株洲天元支行

账 号:8003 1206 6702 013

5.2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质疑和投诉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

电话:0731-********

联系人:罗慧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金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铭逸酒店1911号

电话:182*****676

联系人:余齐鸣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信息平台建设 环境管理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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