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通古乡片区饮水安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博尔通古乡片区饮水安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沙湾县博尔通古乡片区饮水安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塔城地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农经[2015]18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农民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沙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湾县博尔通古乡。
2.2建设内容:新建水厂1座(管理站房(含锅炉房面积)面积为116.1m2,水处理设施间面积259.26m2,值班室面积为36.45m2,600m3清水池1座;铺设管道80.273km(输配水干管7.618km、分干管、支管28.435km,入户管道44.22km),检查井61座,减压阀井4座,补排气井17座,泄水井21座,放空井21座,集中水表井176座;二氧化氯消毒设备1套,一体化净水器(处理量50m3/h)2套,50KVa变压器1台,水厂安防设备1套,环保厕所1座,10KV输电线路5km。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水厂管理站房及附属设施建筑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二标段:输配水管网及入户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和阀门井、水表井管件等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工程;管道材料及配件的采购安装工程。
三标段: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安防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2.4工期要求:2015年4月15日开工,2015年9月10日竣工(工期148日历天)。
2.5本项目经备案的工程发包价一标段为 185.2823 万元,二标段为 371.2276 万元,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76.5214 万元。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一~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持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三标段:(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生产商),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供货业绩;(4)主要设备须具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5)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8日至2015年4月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一~二标段:2015年4月9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三标段:2015年4月17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系人:黄丽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罗萍
电话/传真:****-*******、18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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