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室、电钢琴实训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语音室、电钢琴实训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谈判。
1、采购人: 江西省吉安师范学校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电话: ****-*******
2、招标人: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范女士 联系电话: ****-*******
3、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 语音室、电钢琴实训设备等
招标项目编号: 吉政采【2015】003号 (第二次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项目
采购预算(元)
A包
纯网络数字语音室
272440
B包
电钢琴实训设备
347544
备注:上表公布的采购预算仅供参考,实际预算(采购控制价)以吉安市财政局评审办在开标当天出具的评审价为准。若所有投标人最终谈判报价均超过实际预算(采购控制价),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三章):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6、投标成本
(1)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不分包收取);标书工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不分包收取)。
(3)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在北京时间2015年3月 30日下午16:30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
备注:网银交易时开户行请选择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0015
(4)除采购人取消采购计划外,出现任何情况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不予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31日9:30前将投标文件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招标人拒绝接受任何因投标人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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