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坪塘监狱:湖南省坪塘监狱罪犯食堂食材类物资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省坪塘监狱:湖南省坪塘监狱罪犯食堂食材类物资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 项目名称:湖南省坪塘监狱罪犯食堂食材类物资采购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坪塘监狱罪犯食堂管理,维护罪犯合法权益,提升餐饮配送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监狱实际情况,拟对湖南省坪塘监狱罪犯食堂食材类物资供货、配送服务实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采购食品范围:

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类;面、面粉类;豆制品类;干货类;调味品等。

(二)服务期限、采购预算及报价方式。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项目,服务期限:2022年至2025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预算为 *******元/年,总预算*******元/三年。本项目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据实结算。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中标方须完成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和采购方的相关采购任务。

报价方式:本项目对配送范围内所有品类的上浮率进行报价评审,配送上浮率上限为10%,各投标人对配送上浮率进行报价,配送上浮率报价不得超过10%,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结算时,蔬菜类的基准价格以配送当天长沙市海吉星生鲜批发市场公示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其他品类(除蔬菜类以外的品类,包含:肉类;水产类;禽蛋类;面、面粉类;豆制品类;干货类;调味品类)的基准价格以长沙市海吉星生鲜批发市场的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中标单位每月以长沙市海吉星生鲜批发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向采购人报一次价,价格经采购方确认以后按实际需求供货。

二、相关标准

满足相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肉类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2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3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1)采购方按需采购,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采购人不提供切菜的厨房刀具,中标人须自行在场外按采购方要求分割肉类;

2)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3)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4)中标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及变质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

5) 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二)、水产类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及其他相关标准。

2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

3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1)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鲜鱼需宰杀后供货。

3)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及其他相关标准。

4)符合动物性水产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015);

5)符合鲜、冻动物性水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33-2015);

6)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三)、禽蛋类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白条鸡、鸭、鹅鲜肉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 2707-2016)

2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

3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

1)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杀白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

5)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 2707-2016),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6) 符合鲜蛋与蛋制品国家标准(GB *****-2016)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四)、面、面粉类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面、面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面粉,中筋小麦面粉二级以上,质量标准GB1355-1986.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面、面粉,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 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五)、蔬菜类

1、要求如下:

类 型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绿叶菜类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菜、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莴笋、青大蒜等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水生蔬菜类

茭白、鲜藕、马蹄等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根茎菜类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瓜类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豆类

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茄果类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1)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符合无公害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3)符合GB*****.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4)符合GB*****.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5)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无需去皮;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 2762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的要求。

(六)、豆制品类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各类豆制品

新鲜、无异味、无霉斑、有简易包装以保证食材不裸露在外。非散装,带有独立包装,食材包装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到货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符合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 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七)、干货类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干辣椒、黄豆、绿豆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干货物品,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 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八)、调味品类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调味品类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八角、桂皮等,各项产品符合《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卫生标准符合要求。严禁选用玻璃制品、金属制品等硬度、尖锐度较高的包装。调味品应选用使用塑料桶或壶装等大包装(液体2.5L-20L,固体10-25KG)。

3)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地点及要求:

1.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

1.3、服务要求:配送频率一般为一周二次。采购人提前2天左右列明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中标人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配送,且如实提供长沙市海吉星生鲜批发市场蔬菜类公示批发价格和其他品类的市场批发价格的证明资料。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实结算,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和配送清单后,按月进行支付。

采购人按月核定并支付配送服务费用,中标单位当月配送服务费用由当月实际配送金额、中标人所报上浮率、当月质量考核相结合,当月配送服务费用=当月实际配送服务金额-当月考核罚金。

当次各品类实际配送服务金额=当次各品类配送的基准价格*(1+中标人所报配送上浮率)

结算时,蔬菜类的基准价格以配送当天长沙市海吉星生鲜批发市场公示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其他品类(除蔬菜类以外的品类,包含:肉类;水产类;禽蛋类;面、面粉类;豆制品类;干货类;调味品类等)的基准价格以长沙市海吉星生鲜批发市场的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中标单位每月以长沙市海吉星生鲜批发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价格向采购人报一次价,价格经采购人确认以后按实际需求供货。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等各项费用。

4、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供货,请投标人保证产品品质,考虑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且采购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 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 中标人在供货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一个年度为准);

3)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4)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5)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人员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的;

6) 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7) 弄虚作假获得中标资格的;

8) 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9) 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10) 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11) 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五、服务标准

一、配送要求

1、中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2、采购人提前2天左右列明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中标人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配送。配送时,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或微信、信息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产品。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且严禁选用玻璃制品、金属制品等硬度、尖锐度较高的容器包装。调味品应选用使用塑料桶或壶装等大包装(液体2.5L-20L,固体10-25KG)。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7、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8、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中标人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采购人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六、验收标准

一、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中标人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采购人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七、其他要求

一、保密条款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书。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配送肉禽类食材的,必须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并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运输过程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确保食品不被污染,不变质。

2、中标人配送蔬菜食材的,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并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报告或农场检测合格报告,运输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食品的新鲜及卫生。

3、中标人配送的食材,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保证食材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

★4、采购人不提供切菜的厨房刀具用具,中标人配送的食材,中标人须自行在场外进行切割完毕后方能配送。

★5、中标人送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罪犯携带或传递任何物品,未经许可不得与罪犯接触。

★6、中标人配送的食材及调味品、易耗品等,严禁选用玻璃制品、金属制品等硬度、尖锐度较高的容器包装。调味品应选用使用塑料桶或壶装等大包装(液体2.5L-20L,固体10-25KG)。

★7、中标人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8、疫情措施,如遇所在地发生疫情,中标人须配合相关政策和采购人要求,对所配送清单货品、车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

★9、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终止中标资格。

10、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11、投标人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按虚假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12、中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1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影响。如一旦中标,除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约定情形之外,投标人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1) 供应商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 如果送菜迟到达30分钟以上,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按当天菜款10%的违约金。

3) 在约定的时间内采购人未将货款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有权随时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

4) 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5) 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终止中标资格。

6)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响应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罪犯食堂 监狱 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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