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保业务保险中介代理第三次招标公告
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保业务保险中介代理第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保业务保险中介代理,招标人为崇左市建筑业联合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崇左市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保业务保险中介代理
招标内容:
内容
选择中标保险中介代理家数
代理服务期限
崇左市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统保业务保险中介代理机构
1
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独立资格且承诺支持本项目工作,若非独立法人,则须出具法人授权相关文件;
3.2 持有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经广西保险监管机构认可,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等合法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 2015 年3月23日至 2015 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下午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原鸿福酒家)3楼323室)报名。招标文件可以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获取,也可以到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应当包含以下证明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 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有效的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5)有效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6)有效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展业证书;(7)由广西保险监管机构认可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等合法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载明的业务报表;(8)由银行提供的资产证明及注册资本金证明;(9)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缴纳的2014年1月份至12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上述未注明原件的证件材料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遇年检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5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崇左市建设路4号左江城市酒店十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左市建筑业联合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建设路4号 地 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原鸿福酒家)三楼
邮 编:5322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郑小姐 联 系 人:邓媛媛
电 话: 134*****699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cjyw5@163.com
网 址: 网 址:
2015 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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