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兴赣高速公路B5标项目部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17-1GS-2015-002
招标条件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兴赣高速公路B5标合同段,经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兴国(宁都)至赣县高速公路项目B5标项目经理部。本次项目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兴赣B5标项目经理部承建兴国(宁都)至赣县高速公路位于江西省赣南地区,是江西省高速公路主骨架的“第三横”泉南高速(G72)与“第四横”厦蓉高速(G76)两条国家高速公路的纵向联络线,也是加强赣南原中央苏区发展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之一,是国家Ⅰ级公路干线。由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兴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B5标段起讫里程为K57+300~K60+560,长3.26km,中标价为2.48亿元,合同工期20个月。项目主要工程量:路基工程1.724km,路基主要以石方为主,其中挖方76.52万方,填方85.15万方; 桥梁4座全长1.536km,其中吉埠平江大桥569m、吉埠跨京九铁路跨线桥129m、吉埠跨昌吉赣客专跨线桥389m、吉埠高架桥449m,4座桥预制40米T梁共计381榀,悬灌梁6跨;涵洞工程有圆管涵1座长26m、钢波纹管涵1座长142.5m、钢筋砼盖板通道2座总长141.43m、钢筋砼拱通道2座总长246m。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人 | 使用单位名称(项目)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GC01 | 钢材 | t | 774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兴赣B5标项目经理部 | 2000 | 50000 | 2 | GC02 | 钢材 | t | 4123 | 2000 | 20000 | 3 | GJHW01 | 钢筋焊网 | t | 553 | 500 | 20000 | 4 | SN01 | 水泥 | t | 30000 | 1000 | 50000 | 5 | SN02 | 水泥 | t | 19900 | 1000 | 50000 | 6 | GJX01 | 钢绞线 | t | 1396 | 1000 | 50000 | 7 | SSF01 | 伸缩缝 | m | 371 | 500 | 20000 | 8 | MJ01 | 锚具 | 套 | 18142 | 1000 | 20000 | 9 | BWG01 | 波纹管 | m | 91487 | 500 | 20000 | 10 | ZZ01 | 支座 | 个 | 498 | 500 | 20000 |
具体招标物资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等以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栏表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资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投标物资需求的生产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2、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代理商必须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物资2013、2014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2、2013、2014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合同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每年不少于一份); 3.1.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2.专用条件: 3.2.1钢材生产商必须在公布的合格供应商目录中(详见附表1),代理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水泥生产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水泥生产厂家必须在公布的合格供应商目录中,详见附表2),代理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锚具生产商年产能力不低于600万(套)孔、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信誉优良的生产厂家,产品应符合《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的有关规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支座生产商年生产支座能力不低于2万套(或不低于5000吨)、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信誉优良的生产厂家,产品应符合《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4-2004)、《公路桥梁盆式支座》(JT/T391-2009)及《桥梁球形支座》(GB/T17955-2009)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的《关于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桥梁支座质量及安装质量情况的专题报告》(赣交质督字〔2011〕21号)的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柴油代理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钢绞线生产商年产能力不低于16万吨,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产品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XG1-2008)中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原则上应优先选用江西省省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其他材料生产商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七局集团兴赣高速公路项目B5标项目经理部(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吉埠镇)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内容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5日10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10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兴国(宁都)至赣县高速公路项目B5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吉埠镇 联 系 人:黄延武 电 话:186*****119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县支行;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兴赣B5标项目经理部;账号:151*****390********
附表1、钢材合格供应商目录 | 1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2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3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4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5 |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附表2、水泥合格供应商目录(兴赣B5标) | 1 |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32.5、42.5、52.5级水泥 | 2 | 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 通过32.5、42.5、52.5级水泥 | 3 | 江西省圣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32.5、42.5、52.5级水泥 | 4 | 江西兴国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仅通过32.5、42.5级水泥 | 5 | 江西赣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仅通过32.5、42.5级水泥 | 6 | 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 仅通过32.5、42.5级水泥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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